“狼牙山五壯士”案終審判決 《炎黃春秋》前主編敗訴

【博聞社】在內地引起廣泛關注的「狼牙山五壯

中共不惜動用法律維護英雄之名
中共不惜動用法律維護英雄之名

士」後人告《炎黃春秋》前執行主編洪振快案,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昨做出終審判決,洪敗訴,要在媒體向「五壯士」後人公開道歉。

被告洪振快對《蘋果》記者表示,有關判決是莫須有的政治審判,當局缺乏歷史探究精神,判決違反司法原則。本案被視為習近平打壓否定中共歷史的「歷史虛無主義」舉措之一。

狼牙山五壯士是指1941年抗日戰爭時期,5名中共八路軍士兵在河北易縣狼牙山戰鬥中抗擊日軍,子彈打光後縱身跳下數十丈深的懸崖,3人身亡2人倖存。該事迹一直被官方宣傳為「紅色經典」。

2013年,歷史學者洪振快在《炎黃春秋》連發兩文質疑「五壯士」跳崖真實性,認為官方在敍史過程中「拔高」和「神化」人物。

要連續5天登報道歉不料文章惹怒當局,軍方更是赤膊上陣。國防大學前政委趙可銘、前副總參謀長張黎出面力挺,《解放軍報》發輿論戰捍衞「狼牙山五壯士」。

在當局鼓動下,「五壯士」兩名後人控告洪振快侵犯父輩名譽案,軍方律師,解放軍大校王立華親任控方律師;法院於6月27日一審判洪敗訴,洪不服上訴。

終審法院昨駁回上訴,拒接受被告以「學術自由、言論自由」抗辯,判詞強調洪的文章侵害的是「由英雄人物的名譽、榮譽融入的社會公共利益」。

又法院指,「五壯士」這段故事已構成「中華民族共同記憶」,對它的質疑損害了「中華民族的精神價值」。洪振快必須連續登報5天賠禮道歉。

洪振快昨向《蘋果》指,早已預到終審結果,認為這是政治判決,當局缺乏歷史探究精神,判決違反司法原則,「我的考證是客觀公正的,他們只推測我3年前寫文章的動機和行為本身來判,就像古代的莫須有」。

洪振快表示會考慮向高院申訴,本案引起海內外高度關注,被視為是習近平上台後回擊否定中共歷史,打壓體制內「歷史虛無主義」的舉措。

香港《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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