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挖18米深地下室导致坍塌 “挖坑人大代表”李宝俊获刑5年

Cgqg2FcxGhKANTVXAABJnhCRTMA744【博闻社】8月19日上午9点半,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原徐州市人大代表、海荧集团董事长李宝俊等三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一审宣判。李宝俊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建筑施工队负责人卢某富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卢某富雇佣的施工队现场负责人李某伦被判三年缓刑三年。是否上诉被告人称需要考虑。

去年1月24号凌晨,北京市德胜门内大街93号门前发生坍塌,出现一个长15米、宽5米、深10米的大坑。经过调查,事故原因竟然是房主李宝俊偷挖了深达18米、相当于6层楼高度的地下室。李宝俊是徐州市人大代表,海荧集团董事长,曾被授予过“引领中国经济发展十大创新典型人物”,媒体称他为“挖坑人大代表”。

据北京市住建委及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的资料,李宝俊在北京德内大街93号的四合院和其他两套别墅,购置于2008年至2010年之间。德内大街93号院面积约190平方米,私挖的地下室面积约130平方米,深度约18米,相当于六层楼的高度。

李宝俊表示,当时和施工方约定是将四合院翻建成一座地上三层地下两层的建筑。但是由于地上没能加盖成功,为了达到当时想要的面积他便选择了在地下深挖,双方还约定在房屋交付时支付工程款和办理施工手续的费用380万元。

其实,早在2014年10月,北京市规划委曾经要求李宝俊停止违建,并由相关部门就偷挖地下室一事向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李宝俊当场表示愿意配合整改,但没有执行。

2015年1月24日坍塌事故发生后,负责施工且无执业资格的李某伦在施工现场被当场抓获。1月31日,负责管理、指挥施工的卢某富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李宝俊、卢某富、李某伦在建设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了基坑坍塌,并导致相邻路面塌陷、民房倒塌、办公楼结构受损、交通拥堵等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李宝俊还有过犯罪前科。曾因犯投机倒把罪、贪污罪,于1983年8月被江苏省江都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1988年7月,李宝俊被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原判决投机倒把罪有期徒刑八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而该案的另两名被告人没有前科记录。

央广网、北京青年报报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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