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台“城管执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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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社】中国住建部发布《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自8月19起至9月18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官媒《法制日报》周二(8月23日)报道称,此举表明城管执法终于迎来了”基础性的””覆盖面广的””综合性的”法律保障。但该报还指出该《办法》”难以全面破解城管执法难题”。多位长期关注城管执法改革的专家向该报表示,以部门规章的形式进行城管执法立法,法律位阶太低,掣肘城管执法的部门协作问题无法解决,建议以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形式来规范城管执法。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规定了城市管理的六大主要执法范围,分别是住建、环保、工商、交通、水务、食药。其中”在城市道路上对违法停放机动车辆有行政处罚权”,也就是城管可以直接贴条,这一点引起媒体的广泛报道。

但其实这并非新闻,《京华时报》援引中国城市管理协会会长罗亚蒙报道称,这其中的城市道路指的是非机动车道,”在2002年时,国务院就已经把这项执法权交给了城管执法局,只不过各地的情况不一样,这一项并不是创新。”

中国的城市管理历来矛盾集中,长期备受社会诟病。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说,《办法》中体现出坚持综合执法的发展方向,合理体现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的关系。

但德国之声的报道说,在中国,”暴力执法”一度成为城管的代名词。为改善形象,一些地方城管部门近年来推出”鲜花执法”、”直播执法”、”律师驻队”等模式。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的城管人员看来,这些仅仅是没有实际作用的噱头,”增加在编人员、提高人员素质以及和公安、警察联合执法才能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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