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沁阳原市委书记魏新洪受贿千万获刑13年

download (1)【博闻社】9月2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沁阳原市委书记魏新洪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认定其犯受贿罪,受贿金额近千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宣判后,魏新洪表示上诉。

魏新洪,1965年5月3日出生。2009年1月任沁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同年3月任市长,2013年5月任沁阳市委书记。2015年8月6日因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2016年6月21日,焦作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法院审理查明,魏新洪共受贿74起,收受或索取财物总计950.4万元人民币、2万美元和1万元购物卡。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索取公司、企业负责人27人贿赂27起,合计各种财物694.5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和1万元购物卡,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征用土地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下属47人贿赂47起,合计各种财物271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为他们在日常工作和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

新华社等报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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