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爆炸:受災戶要求政府回購房屋

【博聞社綜合】據《中央社》報導,天津大爆炸震壞大批房屋中,許多仍留有房貸。昨天上午在天津爆炸事故記者會場外,有上百名受災居民聚集,要求政府回購因爆炸受損的房屋。

天津大爆炸造成嚴重傷亡。(照片:蘋果日報)
天津大爆炸造成嚴重傷亡。(照片:蘋果日報)

 

 

 

 

 

據《新京報》報導,在爆炸點直徑3公里內分布住宅區超過15個,多屬高樓層建築,居住密度極大,而在爆炸點周圍1公里內,則有超過5600戶住戶。爆炸事故發生後,受災戶關心是否還須償付房貸,建商是否承擔賠償責任。

據《新華網》報導,中共天津濱海新區區委副書記張傳捷昨天下午說,距離「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中心最近、受損程度最重的海港城社區居民,未來兩、三天內將分批回家取物。當地政府也將實施臨時安置補貼措施,解決社區居民未來的臨時居住需求。

據《新京報》報導,萬科海港城離爆炸點僅600公尺,是距爆炸點最近的社區。

萬科海港城三期34號樓秦姓住戶表示,在萬科購屋合約中,只說明附近有貨櫃存放場,可能有噪音汙染,但從未提及任何有危險的地方。他表示,當初購房時,這裡的房子很貴,單價在1.1萬左右,因此希望政府能把房子回購,把錢還他們,賠償其財產損失。他說,「一方面心裡有陰影,一方面房屋結構有問題,再加上環境已被毒害,我們都不想在這住了。」

北京力瑉律師事務所律師麻增偉表示,貸款是屋主和銀行間的合約關係,若貸款合約中未特別約定,沒有合約中的特別事由出現,則應繼續償還貸款。

萬科一名負責人則說,目前建商是配合救援,並盡量避免社區發生偷盜。萬科表示,2010年銷售時,被告知社區附近是普通的物流倉庫,後被改造成危險品倉庫一事,也是爆炸事件後才得知。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劉軍表示,能否追究建商責任,不僅要看大樓建設是在危化品倉庫建設之前還是之後,同時也要看是否違反城市規劃的要求。

 

資料來源:中央社、新京報、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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