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单条医药广告时长不得超过一分钟

【博闻社】近日,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通知,明确提出:要严格医药广告播出管理。各级电台电视台播出医药广告,严禁播出任何虚假医药广告。严格限制医药广告播出的时长和方式,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美容等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广告,不得以任何节目形态变相发布,不得以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形式播出,且单条广告时长不得超过一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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