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与中国在馬祖交換偷渡犯

台湾移民署

【博闻社】台灣內政部移民署根據兩岸金門協議,今天在馬祖南竿福澳港,與中國方互相交付偷渡犯,台灣給與8人、中國大陸給與3人。

报道说,這次台灣、中國大陸雙方偷渡犯遣返作業,由雙方紅十字會擔任見證人員,除主辦單位台灣移民署外,包含台灣海巡署、法務部、連江縣警察局等兩岸共同打擊犯罪之執行單位也到場,與中國大陸的福建邊防總隊進行工作座談與見證。

台灣移民署表示,這次遣返的8名中國偷渡犯,其中3名曾在台犯下強盜殺人、擄人勒索等重罪,目前已服刑完畢;另台灣接返的3名偷渡犯,其中1名曾姓男子,原要從小金門沙灘游泳至廈門,在海上遭中國漁民發現後,帶至福建何厝邊防派出所等待遣返。移民署說,曾姓男子的父親接獲通知後,也趕赴馬祖福澳港等候兒子上岸。

法广说,兩岸偷渡犯的遣接返,歷來均依金門協議由雙方主管部門在海峽兩岸紅十字會之見證下執行;此次遣返作業是循馬尾-馬祖路線,由陸方租用專船安麒輪並懸掛紅十字會旗幟,經台灣方面租用民船至兩岸海域中線引導進入馬祖福澳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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