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原书记陈川平受贿91万 致国资损失9亿受审

9【博闻社】9月27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西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原书记陈川平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川平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陈川平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折合人民币9.0714983612亿元。陈川平认罪悔罪。择期宣判。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至2013年,被告人陈川平利用担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四个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生产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妻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1万元。2005年5月至2007年11月,陈川平在担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兼太原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违规擅自决定并直接指挥子公司太钢进出口(香港)有限公司在境外进行大量期货交易,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折合人民币9.0714983612亿元。依法应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陈川平的刑事责任。

陈川平,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2014年8月23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陈川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陈川平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2016年9月18日,江苏省、山东省检察机关依法对陈川平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人民日报/央视等报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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