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前總理韓明淑因涉嫌受賄判刑2年定讞將入獄

【博聞社綜合】據《韓聯社》報導,南韓前總理韓明淑受賄案,最高法院今天維持原判,韓明淑將入獄服刑,並易科罰金8.8億韓元(約人民幣478萬元)。

韓前總理韓明淑收賄案被判刑兩年。(照片:韓聯社)
韓前總理韓明淑收賄案被判刑兩年。(照片:韓聯社)

 

 

 

 

 

 

據《美聯社》報導,南韓最高法院表示,已駁回韓明淑上訴案。韓明淑涉嫌收於2007年3月至8月間收受韓信建榮公司(音譯)代表韓萬浩(音譯)9億韓元政治資金,於2010年7月被起訴,2011年一審無罪,但二審首爾高等法院2013年判處2年有期徒刑。韓明淑上訴後暫免入獄。

最高法院表示判決定讞,韓明淑無法再上訴,且將被剝奪國會議員職務,未來出獄後的10年間亦無法參加相關競選。

據《韓聯社》報導,韓明淑出生於1944年,畢業於梨花女子大學。韓明淑2006年到2007年在盧武鉉總統任內擔任總理。

韓明淑先前否認指控,宣稱相關調查具有政治動機。他在聲明中表示:「今日,我因為政治打壓成為囚犯。我將遵守法院裁決,但遺憾的是我無法接受裁決結果。」

 

資料來源:中央社、韓聯社、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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