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劳模刘光基拒不申报财产 拘留15天后再被拘留15天

5【博闻社】“种子大王”、四川种都种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光基经债权人举报,于9月25日在成都一家宾馆参加一场蔬菜全产业链战略研讨会时,被法警带走,随后被成都法院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刘光基在讯问中承认在第一时间通过网上银行转走了四川种都种业有限公司账户上的2700万元,但对其他问题拒绝配合调查,或闭口不谈,或矢口否认。

10月10日本是刘光基走出拘留所的日子,但由于作为被执行人的四川种都种业有限公司在彭州法院也有一起执行案件,鉴于种都公司在执行中拒不按照法律规定申报财产状况,10日上午,彭州法院决定对其法定代表人刘光基司法拘留15日。

10日上午,彭州法院执行法官来到了成都市拘留所,决定对刘光基宣布司法拘留决定。

执行法官说,四川种都种业有限公司被申请强制执行后,彭州法院立即投入到本案的执行工作中,通知种都公司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但从今年3月份至今,种都公司都没有向法院申报财产,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刘光基也没有来法院处理此事。8月31日,种都公司曾委托他人前来调取资料,亦没有申报财产,此后便杳无音讯。

与此同时,彭州法院对种都公司的银行账户、房产、土地、车辆等进行查控。由于高新法院、青羊法院已经对种都公司的种子进行了查封,彭州法院只能轮候查封,此外还查封了种都公司名下的货车、小轿车等8辆。法院查询了种都公司的银行账户,均没有查询到大额存款。对种子高精细化加工储存中心项目这一在建工程,法院也进行了查封。

鉴于种都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拒不申报财产状况,10日上午,彭州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刚拘留期满的刘光基司法拘留15日。

执行法官介绍,刘光基担任种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彭州市某建筑公司承接了种都公司的种子高精细化加工储存中心项目工程,并向种都公司转入工程履约保证金200万元。在该建筑公司完成主体砼结构封顶并验收后,双方签订了结算确认书。其后,种都公司尚欠该建筑公司工程款455万余元及履约保证金200万元。后来,该建筑公司将种都公司告上彭州法院。

彭州法院对此案进行了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种都公司于2016年3月7日前支付该建筑公司工程款455万余元,返还履约保证金200万元,合计655万元。

该建筑公司代理人告诉记者,生效的调解书确认的履约期限届满后,种都公司拒不履行义务。今年3月8日,该建筑公司只得向彭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刘光基案的典型性之一在于他的特殊身份。他身为全国劳模、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的获得者,还是四川省政协委员,本应带头遵守国家法律,维护社会诚信。然而,在具体执行中,刘光基却公然违反法律规定,置法律的威严于不顾,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在此情况下对他采取强制措施,正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原则。”

成都商报等报道综合

Add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