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充值:为什么要让鲍勃·迪伦拿诺贝尔文学奖?

3166639591579579220_0【博聞社】北京時間2016年10月13日,諾貝爾文學獎評獎委員會宣佈將今年的諾貝爾文學獎授予美国音乐家鲍勃·迪伦,以表彰他“用美国传统歌曲创造了新的诗意表达”。

一個音樂家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幾乎令外界大多數人都大跌眼鏡。为什么要让鲍勃·迪伦拿诺贝尔文学奖?以下這篇文章,也許可以為你做出一些解答。本文原見於新浪博客,作者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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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专门关注鲍勃·迪伦提名诺贝尔文学奖的网站,叫做“expecting rain”。这个名字是从他早期一首歌《暴雨将至》(a hard rain’s a-gonna fall)中化出来的。

这首歌带有典型浪漫主义诗歌中的天启意识(雪莱等浪漫主义诗人把诗人视为先知、也即祭司,乃通灵于神者),它以兰波式的幻像贯穿始终,然而具体的意象中却又洋溢着波德莱尔式的颓废。

歌者/迪伦在整首歌中反复吟唱“it’s a hard”、“it’s a hard rain’s a-gonna fall”,这种60年代的焦躁不安与上面这种诡异的气氛被迪伦用他略带疲惫的噪音、吉他简单的伴奏生生地联结在一起。

歌词中内在的天启意味的视像与外在的直接的对大雨来临的期盼形成了强烈的错位,但在这首歌的整体音乐氛围中却显得异乎寻常地完美。我们在歌中感受到的是暴雨来临前的狂躁,而大雨来了以后究竟如何,我们不得而知。

后来马丁·斯科西斯《出租汽车司机》中罗伯特·德·尼罗演的那个司机也是处于类似的焦躁中,想着来一场大雨把他所看到的一切都冲得一干二净。他和迪伦所在的城市都是纽约。

1996年1月,一个以挪威为基地的委员会,与英国作家约翰·鲍尔迪(John Bauldie)美国诗人艾伦·金斯堡密切协作,开始组织正式的提名活动。

8月,由来自弗吉尼亚军事学院(VMI)的英语与美术教授戈登·鲍尔(Gordon Ball)代表竞选委员会为鲍勃·迪伦正式提名诺贝尔文学奖。

他向媒体宣读了金斯堡的推荐信,而他自己的正式提名信现在则被广为引用:“虽然他(迪伦)作为一个音乐家而闻名,但如果忽略了他在文学上非凡的成就,那么这将是一个巨大的错误。

事实上,音乐和诗是联系着的,迪伦先生的作品异常重要地帮助我们恢复了这至关重要的联系。”说到音乐与诗的联系,这似乎是老生常谈,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新奇。不过,我们通常强调这种联系的时候,往往是在另一个语境下。

强调诗歌的韵律、语言质感的象征主义诗人常常在论述中提到诗的音乐性,并且把这种诗歌的这种特征作为它的本性之一。他们把诗歌的使命与隐藏在日常世界背后的神秘世界联系起来,认为诗歌可以通过象征性的暗示揭示那个沉睡的世界。

我们常说音乐是各门艺术中离灵魂最近的。它可以用纯粹的声音来人的内在世界形成共鸣,这是一种奇异的力量。借助这种力量,诗歌语言得以从日常化的语言 中脱离出来,在诗人内在世界、作为诗人对象的那个沉睡世界形成一种关联。

然而,诗歌与音乐的联系并不是那些后来的诗人们偶然“拾得”的,它们的联系是与生俱来的。就中国的情况来说,自商代始,诗、乐、舞本为一本的说法可以由大量的文物、文字考证、文献记载来证明,这应当可以算是不争的事实了。

不过,那时候的发达的“乐”文化更多的是凝固化的权力象征,与政治意识形态密切关联,《雅》、《颂》里的篇目就是如此。

“乐”与“诗”周代就已经开始了。由于曲调是口耳相传,一旦时代风气易迁,便容易湮没。据说孔子修订《诗经》时,其中有些诗的曲调已经失传,孔子遍寻列国,终能全之。到了魏晋时期,儒学不振,礼乐观念自然也不再那么根深蒂固。

个体意识的勃兴使得诗歌(文学)脱离政教胸怀,彻底成为文人式的写作。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也让“乐”和“诗”在观念上地断绝了联系。至于后来的格律入诗,那是在另一个层面上讨论诗与音乐的关系了。

就西方而言,自弗雷泽的《金枝》以后,把诗歌起源与祭祀活动联系起来的说法变得十分通行了。从早期希腊抒情诗人留下来的诗歌来看,其内容确实多多少少都与祭祀有关,强调人与神/自然之间的关系。

其抒情诗中有琴歌、笛歌等,由龟壳琴等乐器伴奏吟诵,在一些城邦、团体的重大时刻,就会出现这些诗人/先知/祭司们神圣的诗。

诗人与祭司的身份重合,我们也可以在西方伟大史诗的篇首找到一些印证,在那里,诗人都先祈祷缪斯赋予灵感。古希腊抒情诗的这种特点还进入了同样起源于祭祀的古希腊悲剧。

悲剧中有一个十分有意思的“角色”叫歌队,从留传下来的剧本我们可以看到,歌队担任一部分的叙述功能,但最重要的功能还是在于“抒情”。我们现在所理解的“抒情”或抒情诗的观念来源于浪漫主义时期的文学观念,是抒发个人的主观情感。这里的歌队更多的是调和主角与神/命运/自然的关系。

如果说古希腊悲剧最根本的动力都来自于那无法摆脱的命运,那么,歌队便担当了人与命运的调停人的角色。悲剧的剧作结构都是以歌队唱词的序幕开始,又以歌队唱词的终幕结束,中间歌队唱的幕与剧情展开的幕交替。这种结构使我们不由想起祭祀中一个主祭司领着一队祭司念唱祷词的情景。

悲剧在埃斯库罗斯那里诞生的时候,全剧只有一个主要人物。整个悲剧世界从一开始便被分成两个部分,一边是主角,单独的个体,一部分是歌队,当然还有他们身后的无限的命运。主角与歌队不断接触,抒发出对命运的隐忧,最终无一例外地走向自己最终的命运。

如果按照这个思路,那么,《俄狄普斯王》中那些也充当市民角色的歌队就不仅仅是市民了,他们还是具体化、人格化的命运之手,把俄狄普斯一步步地推向最后的真相。

2004年雅典奥运会期间,中央电视台的一个节目去采访当年的古希腊剧场,那里还在上演完全符合原貌的古希腊悲剧,由于演出是禁止拍摄的,节目只介绍了该剧目的大致情节并播放了几分钟的片段。

一听那开场的音乐,其实就是希腊女作曲家艾莲妮·卡兰德若(Eleni Karaindrou)的《特洛伊妇女》,我手头刚好有ECM公司出的这张CD。卡兰德若因为给电影导演安格罗普洛斯的作品配乐而闻名世界。

《特洛伊妇女》是她为她丈夫、戏剧导演安东尼·安提帕斯(Antonis Antypas)改编的欧里庇得斯原著而作的戏剧配乐,这个作品把大地艺术等现代观念与古希腊精神揉合起来,2001年在伊庇达勒斯古剧场(Ancient Theatre at Epidaurus)演出,引起了巨大轰动。它把我们带回到了幽远、凄迷的古希腊悲剧氛围,在那里,音乐、诗(在古希腊,悲剧是属于诗)、舞台还不曾正式地剥离。

岁月变迁,诗歌和音乐各自走向各自的轨道。古罗马的维吉尔写作了第一部文人史诗,中世纪欧洲大地上游走的行吟诗人(troubadour,源于普洛旺斯)开创了一个新的传统,一直到浪漫主义时期,诗歌走向空前的鼎盛。

而这时,它已经完完全全成为了文人传统的一个部分了,成为了书斋阅读、诗人聚会(往往带有精英性质的聚会)的一个部分,它已经和最初那些吟颂部落英雄史诗的吟游诗人(荷马等)、神坛上的合唱队(合唱琴歌),形近而神远了。

承载集体精神的、通过口头的传诵而流传的诗终于成为了表达个人情怀的诗。诗的语言明显地区别于日常的口语,于是,那些与日常生活经验保持着一段距离的崇高与雅致,自然而然地由诗来担当。这样,原来都通过口头流传的史诗、谣曲(ballad),现在却与口语拉开了距离。

鲍尔教授在他的推荐信中强调鲍勃·迪伦在当今时代“使诗歌回归到它原始的传诵方式”,“在他的音乐诗篇里,他已经复活了游吟诗人的传统”。从古典主义、浪漫主义到现在,不过几百年的时间,现代的知识系统却是异常有效而深刻地进入了每一个人的意识。

鲍尔竭力表明.迪伦的歌只不过是回到了诗歌的源头,另一方面,他还要申明迪伦的精神影响来自于波德莱尔、萨尔蒙(Salmon)和兰波,而他的歌词其实包含了大量的学院式文学文本,其作品中具有非凡创造性的象征主义足以和兰波、叶芝相媲美。“他的作品在整个世界被广泛地翻译、传唱,但它显然已经超出了‘通俗’(popular)艺术的界限。”

作为现代知识系统中的一分子,鲍尔先生的这种强调表明了他自身的心虚。渺远的诗歌源头与时时刻刻与心俱在现代传统相比,毕竟还是远水,还是要用迪伦歌词本身的诗歌传统来壮一壮声势。

自1997年第一次被提名后,从1998年到2002年,鲍勃·迪伦每年都被提名诺贝尔文学奖。这样高密度的提名自然引起了各种各样的声音。

有的人认为这只是一个玩笑(诺贝尔文学奖的历史本身也为“玩笑说”提供了及其充分的理由,它的得奖者中没有托尔斯泰、普鲁斯特、乔伊斯、卡尔维诺、博尔赫斯,却有赛珍珠等其他一些少有说服力的作家);有的人则认为迪伦是20世纪最伟大的诗人之一,理所当然应当得奖。这种争论在2004达到一个高潮。

迪伦出版了他的歌词合集《歌词:1962-2001》(Lyrics:1962-2001),一向低调的他也出版了自传第一部《像一块滚石:鲍勃·迪伦回忆录(第一卷)》(Chronicles:Volume One),后者被评为《纽约时报》年度十佳图书。

电影导演马丁·斯科西斯执导的纪录片《没有家的方向》(no direction home),在BBC和美国公共广播公司(PBS)联合播出后,引起巨大反响。这一年的年底,迪伦又一次被提名诺贝尔文学奖,争论被激化了。

迪伦在音乐领域或者整个六十年代以后的文化领域的影响是无庸置疑的。比如一家新闻周刊杂志把他称为“现在还活着的最有文化影响的人物”,这没有什么人会反对。毕竟他的音乐自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影响整整几代人。

他的《像一块滚石》曾被《滚石》杂志评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500首歌的第一名。然而,像他这样的,具有极其强烈的文学气质、血缘的歌曲作者究竟算不算一个诗人?

这个问题从他出道以来一直就争论不已。

1965年,一个记者当面向迪伦问起这个问题,他说,“我更多地把自己看作一个胡言乱语的人。”这个答案或者说迪伦对那个记者的揶揄后来广为流传,在一定程度上平息了这场争论。

现在,这个问题又被文学界提了出来,并且把它与诺贝尔文学奖联系在一起,无疑增加了讨论的吸引力。

即便是鲍勃·迪伦的铁杆歌迷,在争论中也能意识到他的东西和以前的诺贝尔获得者完全不是同一个类型的。音乐评论界普遍认为鲍勃·迪伦是现代音乐中最复杂的歌曲作者,他不断的提名向文学权威提出了一个烦恼的问题:歌词是否有资格获得最有声望的文学奖?

最后,争论不可避免地走向了问题的核心。问题不在于迪伦是否值得(诺贝尔文学奖)这个艺术荣誉,而在于他的艺术是否能够作为一种文学。

作为中国人,我们很容易想到宋词。它的性质、在文学史上的命运与这场讨论有着一定的可比性。但宋词在根本上还是士大夫的席间曲令,是精英阶层在天下情怀之外的闲情逸致。它能终归文学正统,有其自己特定的优势。

尽管这“偷得”的“闲”与“逸”,在“济天下”面前似乎不那么理直气壮,不过它仍然是精英阶层真实情感的抒发。风气变迁之后,终于还是登堂入室,进了正门。在现代知识系统中,文学这个概念的界线似乎早已划定。

理性主义主导下知识系统运作精确、严格、冰冷,古典时期相对模糊的范畴消失无踪。这时候,一个曾经在历史上曾经被算作是民谣歌手/行吟诗人的赤脚汉,突兀地闯进这个精密运行的系统之中,顿时引起了系统的一阵紊乱。用我们今天的说法,鲍勃·迪伦似乎是一种混合媒体的艺术。

尽管他的《鼓手先生》(Mr. Tambourine Man)已经被选入全美中学和大学通用的《诺顿文学入门》(The Norton Introduction to Literature);尽管支持者反复强调迪伦以前的行吟诗人一样,重新强化了诗与音乐的联系;尽管提名者强调迪伦与兰波、波德莱尔等精英诗人一脉相承的精神传统,但是整个知识秩序不可能因为这些而洞开方便之门,给迪伦先生开出一块飞地。

所以,这里的问题必须转换成另一个问题。这种以理性知识系统是不是永远是铁板一块,只注重自身的稳定性,而排斥变动性的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我们总是无法认同历史上的、不同地方的许多观念,这就说明我们赖以判断的知识系统发生了变化。

这样,一系列的问题便接踵而至。我们现在的文学观念的形成在什么时候?从形成到现在,它是一成不变,还是总是随着时代风气的变化而发生相应的变化?概念本身的稳定性是不是永远有效?我们现在正处于概念演变的哪一个阶段?我们当今世界观念的深刻变革,是否马上要延伸到文学这一块“化外之地”?

鲍勃·迪伦事件是不是给了我们一个信号,预示着一种这个概念可能发生的激变?或者,它只是外延的调整?鲍勃·迪伦的铁杆提名者之一,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教授斯蒂芬·斯考比(Stephen Scobie)已经研究迪伦的歌词25年了。

英国大学学院(The University College)的教授卡林(D. Karlin)写信给诺贝尔文学奖委员会,“即便是在最细微的层面,他也已经把许多难忘的习语带到我们的语言中,自吉卜林以来,还没人能比得上他。”

尽管他们的态度不能代表全部,只是少数者的声音,但他们已经把迪伦完全当作一个文学人士来看待。我们无法先知未来的结果,但鲍勃·迪伦事件的出现,无疑使得我们对于文学未来的想像,多了一分生动。

冯欣 写于200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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