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文化部不同意中国爱奇艺在台设立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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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社】中国网络影音串流服务业者“爱奇艺”有意在台设立子公司,不过,台湾政府目前尚未同意。台湾文化部长郑丽君日前在立法院表示,不同意中国的网络影音串流服务业者“爱奇艺”在台设立子公司,主要原因是不符合目前大陆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的规定,其次是中国也没有对台湾业者对等开放。

爱奇艺今年5月以信息服务业向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提出申请,不过,台湾政府则将其视为影视产业经营业者。美国之音说,尽管爱奇艺在台湾还没有据点,事实上,台湾民众已经可以透过应用程序收看爱奇艺提供的节目。

台湾经济部长李世光表示,投审会是委员制审议,文化部的意见有很大的影响力,不过,也将参考通讯传播委员会及陆委会等单位的看法再做讨论。

民进党立委林俊宪接受美国之音采访表示,爱奇艺要在台湾设立子公司,就必须符合台湾的法律,这种情况世界各地都一样。他说:“还是要管理,如果持续违背我们的法律,因为他是有收费行为的,像这样的商业模式,基本上很多国家都有规范,万一产生消费的纠纷那怎么办。”

林俊宪委员还指出,现在是一个信息开放的时代,他不担心台湾民众会被统战,而是涉及暴力、色情等内容必须做好分级。

爱奇艺的总经理杨鸣表示,数字影音产业是以科技为核心的产业,像是美国的Netflix是科技股,台湾政府如果将爱奇艺归类为媒体,是对这个产业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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