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义反腐网创办人被控敲诈勒索 判刑4年

11【博闻社】10月18日,记者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被告人程康明利用网络删帖敲诈勒索犯罪案件公开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程康明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0000元。

此案由程康明实名举报意尔康股份有限公司违法建设厂房并在其创办的中国正义反腐网上发布意尔康负面消息,意尔康董事长单志敏为删帖给中间人金权金转账300万元引发。单志敏报案后,2014年9月3日,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程康明和金权金抓获。同年10月9日,丽水市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程康明和金权金批准逮捕。

公诉方指控,2014年8月份,程康明向青田县国土资源局举报意尔康公司在竞拍土地上违规建厂房,后因在竞拍土地上拍摄被施工人员殴打致轻微伤。程康明遂通过其创建的中国正义反腐网、新浪博客、网易博客等平台发布意尔康公司及青田县政府负面信息,给意尔康公司造成了强大的压力。意尔康公司董事长单志敏为消除不良影响请求被告人金权金出面与程康明协调删帖一事。2014年8月中旬,被告人程康明、金权金商量决定以删帖为由向单志敏索要人民币300万元。金权金为规避法律责任写了一张借条给单志敏,称两年后归还,后金权金又将其中的20万元打到程康明提供的薛萍账户。程康明在收到删帖费用之后,便将自己发布在网络平台上关于意尔康和青田县政府机关的负面帖子相继删除。

庭审中,程康明作无罪自辩,说没有敲诈勒索意尔康公司老总,意尔康公司老总给金权金的三百万元是借款,金权金出具了借条,金权金与意尔康公司老总是生意场上多年的朋友。对诈骗罪的指控,程康明不认可。今年1月16日,金权金在丽水市看守所突发“疾病”,送进医院成了植物人,今年3月31日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程康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删帖对他人进行要挟,以借款的形式强行索取他人财物2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程康明伙同他人伪造武装部队证件六本,其行为已构成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程康明另构成诈骗罪,因证据不足,法院未予支持。

记者获悉,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程康明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0000元;同案以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2年。两罪并罚,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0000元。

中新网/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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