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不死”今后将成为”潜规则”?中纪委回应:反腐出于公心 量刑由司法机关决定

8【博闻社】2016年10月28日下午3时,中共中央組織部、中紀委和中宣部3個部門,在六中全會結束後,召開記者會。

新加坡联合早报记者:

了解到这次六中全会的主题是从严治党,就想问一个反腐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有关“大老虎”,近期发现很多落马的“大老虎”都是被判处死缓或无期徒刑,让人感觉“贪官不死”好像成为“潜规则”。想问,今后无论腐败程度有多大,是不是贪官都不会被判处死刑?第二个问题,四年多来的反腐,有舆论认为是选择性反腐,是针对政治对手的,想知道当局如何回应?

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

我先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拔“烂树”、治“病树”,保护“森林”。拔“烂树”,当然要从最烂的那棵拔起,如果说这也是选择的话,我认为这是一种工作方法。当然,你提出的这个问题,可能是另一种涵义。过去有人攻击我们不反腐,现在我们加大了反腐败力度,又说我们是有选择的,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反腐败完全出于公心,因为腐败分子损害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与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是格格不入的。不得罪这些腐败分子,就会得罪13亿中国人民,这是一笔再明白不过的“政治账”。针对类似的提问,过去我在这个场合讲过一个“疑邻盗斧”的故事,今天我再补充一个成语,叫“一叶障目,不见泰山”。遮住持这种论调者眼睛的那片树叶,就是多党竞争制度下你整掉我、我整掉你的思维定式。再用中国老百姓的一句话说,就是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关于你刚才说的第一个问题,我刚才讲过,我们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我们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纪法分开、纪严于法,依据党章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进行执纪审查。对涉嫌犯罪的,在作出党纪处分之后,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具体量刑由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谢谢。

9

中国网/南方周末

Add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