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4名公职人员撞人逃逸后正常上班 有人还获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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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社】2015年11月23日晚,陕西省澄城县一镇政府4名公职人员驾车外出吃饭时,途中车辆撞上一“非站立”的65岁老人。4人未能及时保护现场实施救援,几分钟后一辆出租车又从被撞老人身上碾过。4名公职人员决定顺隐蔽小路逃逸回家,而老人又被第三辆车碾过,警方赶到后确定死亡。中国媒体指,老人被第一辆车撞击前是否死亡,成为该案的关键。

事发地点是108国道,死者为党锋波的父亲黄福奇。肇事司机是澄城县寺前镇政府的工作人员。

陆媒报道引述党锋波说,自己家里兄妹二人,他跟随母亲的姓氏姓党,妹妹跟随父亲的姓氏姓黄。父亲黄福奇早年在新疆当兵,后来从部队转业到四川一家企业,后调回陕西省澄城县董家河煤矿上班。事发时,父亲黄福奇已65岁。

报道说,当日小车里除司机严某外,还有镇政府干部刘某(女)、王某(女)和杨某。当时严某已从基层镇政府调到了澄城县广电文化局上班。32岁的严某在电话中承认其当时逃逸的事实。但他辩称,当时他驾车撞到了人后,老人已经死亡。他下车后也确认被撞人已死亡,没有实施救援的必要,所以他驾车离开了。

华商报说,3人都称,车祸发生后,现场有两个人,一个是一家商店的老板,另外还有一名当地村民,这名村民说,你们倒霉,这个人他下午出来倒垃圾的时候已躺在这里死亡了,你们还不赶紧跑等啥呢。3人说在这名村民的“点化”下,最终选择逃逸。随后,华商报记者找到了上述开商店的老板陈晓军和另外一最早报警的男子李某,他们均否认了上述说法。而交警部门在调查中,也未找到上述村民。

报道引述寺前镇党委前书记魏有俊说,一直没有给严某以外的3人处分,原因是要等到公安机关侦查完了后再说。但华商报指,在2016年3月公安机关已侦查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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