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颐酒店遇袭案嫌疑人因介绍卖淫罪被判2年 遇袭女子自称幸运

涉案男子李某介绍卖淫罪罪名成立
涉案男子李某介绍卖淫罪罪名成立

【博闻社】11月4日,朝阳法院对“和颐酒店女子遇袭案”涉事男子李某公开宣判。李某因在酒店拖拽陌生女子牵出介绍卖淫罪名被指控。经审理,法院认为李某构成介绍卖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罚金5000元。

今年4月3日,外地来京女游客“弯弯”在和朝阳区颐酒店电梯中遭遇陌生男子拖拽,她将现场视频发上网络后引起不小的轰动。经调查,拖拽“弯弯”的男子在和颐酒店发招嫖小广告,介绍卖淫女卖淫,其从嫖资里收取提成。因为卖淫女没有酒店房卡,坐电梯需蹭其他客人的房卡上楼,而事发时“弯弯”在电梯里没有找到房卡,让李某觉得“弯弯”是跟他抢生意的卖淫女,便进行了拖拽。事件在网上发酵后,警方顺藤摸瓜侦查出了李某介绍卖淫的罪行。

朝阳检方指控,现年25岁的李某无业,初中文化。2016年3月1日、3月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798的和颐酒店内,李某先后以600元、700元的价格介绍卖淫女鄂某某(女,28岁,另案处理)在该酒店房间内向金先生、刘先生进行卖淫。

遇袭女生弯弯接受采访,“很难说满意或者不满意这个结果,但我希望的是,所有女生在遭遇这种危险事件时,都能得到合理的解决,而不仅仅是因为幸运。”

“其实一开始我并没有想到这个案子会走到法律审判的阶段,说实话今天看到这个消息,心情有点复杂。”弯弯表示,她的生活已经回归平静,生活也回到了正轨。她也不会再就这件事情单独向李某或者酒店提起诉讼。一切,都过去了。

“这个结果,达到我的预期,但说实话我真的没有想到他会是以这个罪名提起公诉的。”弯弯告诉记者,她只去公安机关做过笔录,之后并没有和检察院以及法院联系过。看到李某被判刑的新闻出来后,她的心情很复杂。因为她虽然当时被拖拽,但是身体没有什么伤,也验不出来。“我当时也知道,也许追究刑事责任是困难的。”但弯弯并没有想过,李某真的能够被提起公诉,当然,她并没有想到是介绍卖淫罪这个罪名。

“通过法律途径,他被公诉,被判刑,这个结果,如果不是舆论影响,可能很难走到这一步。”弯弯说,当时她坚持发声,不是说一定要处理到什么程度,而是觉得这件事应该有一个说法。但是,当时和酒店协商处理这件事时,却没有得到一个好的态度。“我当时就单纯地要一个说法而已。”

弯弯说,她非常感谢当时全国媒体对她遭遇事情的关注,她实在很幸运。但也正因为幸运,看到事情的结果,她不知道该高兴还是不高兴,“不是我一个人遇到这种事,但也许得到这个结果的我是第一个。”

相比李某因为什么罪名判了多少年,弯弯更关心的是因为这起事件有多少人开始更关注酒店安全,以及无孔不入的黄色小卡片治理。听说法院向和颐酒店及如家集团提交了酒店管理方面的司法建议,弯弯很关心。她说,住酒店,安全是第一位的,酒店有保障顾客安全的责任,这是一个基本的义务。酒店不应是法院出具司法建议才做全方位的整改,而是应该主动把这件事当成重要的事情,给客人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不管酒店是价格贵还是价格便宜,都必须保证客人安全啊。”

成都商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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