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基本法》 人大副秘書長:香港法院只能在「授權範圍」內行事

全國人大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
全國人大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

【博聞社】中國全國人大副秘書長李飛今於人大閉幕記者會上,就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第104條釋法,回應記者問題。

李飛表示,人大常委會有憲制性地位,對《基本法》作解釋,而人大的解釋,在特區的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要「一體執行」。李飛指出,立法會選舉及宣誓事件引起的爭議,都說明瞭香港在落實《基本法》相關規定時存在漏洞。

在回應另一記者的問題時,李飛再強調香港司法獨立要義在「嚴格依法辦事」,香港法院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都是由人大常委會制訂的《基本法》所授與,因此香港法院只能在授權範圍內行事,不可超越《基本法》範圍。而李飛亦指,釋法是對法制的維護、也是法治的展現。

李飛批評,香港有「貌似法律權威的人」造成「人大釋法就是干預司法獨立」的輿論,並指提問記者對法律的認知比那些「所謂法律權威」更好。

李飛在記者會結束前主動補充,要特別聲討侮辱國家和民族的行為。他希望香港廣大民眾不要忘記中華民族受日本侵略者殘害的慘痛歷史,又指中國人愛國,所有漢奸、賣國賊都沒有好下場。

他又引述一本歷史書的內容,指香港淪陷期間,日本人強奸護士、屠殺醫生和病人等,相信部分目睹這些慘痛事件的港人仍建在;而即使受害的人已去世,後代亦應知道這些事情。

他相信個別議員是不懂得香港歷史,任何人如果支持這些背叛國家、民族的人進入立法會,搞分裂國家這種嚴重違法憲法和基本法的活動,就是站到當年法西斯的立場。

他在記者會後又被問到會否來港,他指有消息會通知大家。

李飛指,港獨問題不如香港有人所講屬於政見,他指任何國家的政見必須守法,違法的就不是政見。基本法很多地方規定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分裂國家、破壞一國兩制是違法,不是一般政見,而且是重大的法律問題,要受法律追究。

李飛又稱,回歸前香港就存在一股顛覆中央政府,推翻中國的反動勢力;回歸後香港始終有這股反對勢力,不認同「一國」,以各種包裝的口號,侵蝕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架空人大。這股思潮並非今日才出現,過去是隱性港獨,不敢公開;至今這些人亦不敢公開打出港獨旗號,但以邪惡的方法,有組織灌輸和挑動年輕人。李飛相信年輕人一段時間後亦可看到背後挑動教唆人士的真實面目。

香港明報、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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