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家谅解百余村民上书 女子杀死家暴丈夫获缓刑

果某某
果某某

【博闻社】11月11日,云南省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果某某故意杀人案进行宣判:被告人果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被告人果某某与被害人刘某某系夫妻关系,被害人刘某某在平日的婚姻家庭生活中经常殴打、威胁被告人果某某以及果某某的父母。2015年10月19日13时许,被害人刘某某因家庭琐事在家中厨房吃饭时与被告人果某某发生争吵,果某某的父母进行劝阻而与刘某某撕扯至院子里,刘某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子对被告人果某某及其父母进行语言威胁,撕扯过程中果某某及母亲被推倒在地,被告人果某某顺手拿起院子大门后的一根木棒站起来握在手中,被害人刘某某发现后停止撕扯对望着果某某,被告人果某某在刘某某转身趁其不备时,双手举起木棒击打被害人刘某某头部数棒,导致被害人刘某某当场死亡。云南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联络中心和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提供法律援助,做无罪辩护。

据了解,刘某某2007年有过盗窃前科,2013年因为吸毒被强制戒毒。结婚后,刘某某便经常殴打、威胁被告人果某某以及果某某的父母甚至儿子。在案发前果某某曾因不堪忍受丈夫的殴打而多次向当地妇联以及村委会反映过其遭受家暴的事实,甚至向派出所报警,派出所也曾对刘某某的家暴行为对其进行过行政处罚。果某某在案发前也向武定县人民法院提出离婚,但刘某某故意躲藏起来,法院因无法通知到刘某某出庭应诉,最后该离婚纠纷案因刘某某无法到庭而以果某某撤诉告终。

果某某的母亲郭某某也成了刘某经常殴打的对象。2015年6月,刘某某向郭某某要钱,由于没能要到,刘某某随后对郭某进行了殴打,打昏之后用绳子捆绑了手臂,并对着郭某某脸部进行撒尿。

果某某的父亲经常被殴打。2015年3月,刘某某对妻子和岳父一起进行了殴打,致使岳父住院两个星期。事发后他们报了警,警方对刘某某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200元,最后还是岳父交的钱。

果某某的儿子小果果今年4岁,经常成为刘某某发泄的对象。记者在小果果的脸部看到了几处伤痕,据了解,其中一处是刘某某用刀子划伤留下的疤痕。

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果某某在刘某某实施家庭暴力时由于身体差异和心理上的恐惧缺乏反抗能力,最终在案发当日,因为刘某某醉酒后又对其辱骂、殴打,并在打骂中威胁其家人的人身安全,在激愤、恐惧的状态下为了摆脱家庭暴力、消除其所受到的威胁,用木棒将刘某某打死,其行为具有防卫因素,刘某某在案件的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可对果某某酌情从宽处罚。

果某某作案后自首,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悔罪。被害人刘某某的亲属在案发后自愿放弃附带民事赔偿,主动出具了谅解书,要求对果某某从轻减轻处罚。此外,果某某的村邻一百余人主动请愿,希望对果某某从轻减轻处罚,足以证实对果某某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

辩护人提出果某某长期遭受被害人严重的家庭暴力,属于受暴妇女的反抗行为,其行为有防卫性质,且危害对象具有特定性,所造成社会危害有别于其他故意杀人案件,应当宽容处理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了采纳。有家庭暴力方面专门知识的人陈敏在法庭上对家庭暴力方面的专业知识做出了客观、充分的阐释,对认定本案的起因、被告人的犯罪动机、作案过程及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法院也予以了参考。综合各方情节,法庭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果某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网友评论:为法官点攒,终于看到一次人性判决!

如果法律及时惩处家暴,打一巴掌也要入狱,可以避免很多悲剧。

中新网/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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