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剝奪議員資格的梁頌恆游蕙禎上訴 要求暫緩執行判決

梁頌恆, 游蕙禎
梁頌恆, 游蕙禎

【博聞社】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政府提出的宣誓事件司法覆核勝訴,梁頌恆及游蕙禎兩人的立法會議席在10月12日懸空,儘管兩人將上訴,但有香港律師表示,政府可以不必等上訴結果就開展補選兩人的席位。

公民黨前立法會議員、前大律師公會主席梁家傑,今早出席商業電台節目指,裁決已出,政府是有權不等待上訴結果,開始補選工作。梁頌恆在同一節目中表示,決定向法院提出暫緩執行判決,包括懸空的裁定。

梁家傑指,法院應該可以在短時間內,決定是否暫緩執行裁決。但他相信暫緩執行的機會不高,因為上訴隨時拖延一、兩年,法院會考慮如不容補選,有幾十萬選民將失去兩名議員代表。

梁頌恆在判決後曾稱,會發動眾籌以繼續法律程序。

梁頌恆表示,現時不能以議員身份自居,但作為選舉中勝出的代表,有民選議事身份,所以決定提出上訴,當中已考慮若果上訴失敗會傾家蕩產的情況。

梁、游兩人在立法會的辦公室已經被清除
梁、游兩人在立法會的辦公室已經被清除

此外,立法會對高院裁決反應甚為迅速,原本顯示二人在十樓的辦公室名牌已在下午遭拆除,而立法會網站亦馬上作出更新,將二人的資料刪走。

另外梁頌恆原定在今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提出書面質詢,但因失議員資格,其質詢已從議程中刪除,連串行動似乎有備而來。

游梁二人早前合共向秘書處申領了近一百六十七萬元津貼,亦已領取一個月的九萬三千港元薪金,薪津問題惹起關注。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立法會秘書處需要就薪津「計番啲數」,因二人於十月一日就任議員,但直至宣誓當日、即十月十二日才被取消資格及離任。若以十二日任期計算,每人薪金只有三萬六千元,即要退還五萬七千元。

秘書處則表示,二人需向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退還部分,以至全部已獲發的議員酬金及預支營運基金,但詳請仍有待研究判詞後再作安排。

而二人的辦公室在高院判決後已即時被秘書處收回,二人須在後日下午五時前收拾個人物品,並交還由秘書處所提供的物品。

另外,法庭裁定政府勝訴並獲得訟費,游梁二人需要負責五分之四的訟費,所以二人不僅要「回水」交還議員薪津,更要「嘔凸」支付龐大訟費。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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