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错写10倍剂量致幼儿中毒 称帮喂药老师缺乏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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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社】11月16日,四川绵阳当地网络疯传“绵阳安州区实验幼儿园老师给一名不到3岁的孩子杨杨喂药时,错把剂量3.5毫升喂成了35毫升,导致孩子药物中毒”。

17日,记者经过调查,发现真实情况系孩子家长在登记用药剂量时,误将3.5毫升写成了35毫升。当记者给家长看了登记表后,一直认为是老师喂错药的父母表示,确实是自己写错了。但家长同时认为,老师没有向家长复核,缺乏责任心。

杨杨母亲朱女士介绍,因为孩子感冒,15日孩子奶奶送其上学时,带去了盐酸丙卡特罗口服溶液,委托老师喂药。当天17时许,她接孩子放学时,发现孩子脸色不对,便向该班班主任高老师询问,高老师表示没给孩子喂药。

“随后,我找到生活老师取回药,发现73毫升装的盐酸丙卡特罗口服溶液只剩下20毫升了。”朱女士说,她立即将孩子带到安州区人民医院挂急诊检查,发现孩子心率高达190(正常儿童心率是110~120),主治医生诊断为药物中毒,需要马上洗胃。

朱女士称,给杨杨洗胃时,他们联系到两位生活老师,通过核实得知当天15时40分,生活老师蒋阿姨给杨杨喂了35毫升药,孩子16时30分就吐了。

17日,安州区实验幼儿园以及当地教育局均表示,老师确实给孩子喂了35毫升,但是,是家长自己亲手在喂药登记本上写的35毫升。

喂药的生活老师蒋阿姨说,“奶奶送来的孩子,拿药给我们时说喂35毫升,当时我说是不是太多了,她回答说‘孩子妈妈写了的’,并从药瓶中拿出一张白纸写的字条,明确写了35毫升。随后,她自己在服药登记表上也写的35毫升。”

随后,该园园长张小帆拿出了《受家长委托幼儿在园服药情况登记表》,以及孩子家长夹在药瓶中的字条。记者看到,字条上写着“阳××(化名杨杨)中午喝35毫升”。在登记表上,孩子奶奶登记的用量也是35毫升,并有签字。

张小帆说,经过调查,老师在喂药时,还专门找另外一名老师来将字条和登记表进行对比,确认了就是35毫升,“而且孩子奶奶在送药时,老师询问后也得到肯定的回答。”

针对家长称孩子在服药后就出现呕吐,张小帆表示,孩子并没有呕吐,而且下午吃晚餐时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吃了一碗稀饭和一个馒头。

 

在记者采访中,杨杨母亲开始坚称,自己绝对是写的3.5毫升。孩子奶奶也表示,她在登记表上写的是3.5毫升。随后,记者将字条和登记表的照片拿给朱女士和孩子的奶奶辨认后,她们承认是她们写错了。不过,朱女士表示,即使自己写错了,老师们也缺乏基本常识和责任心。孩子父亲阳先生也称,“一个孩子怎么可能服用35毫升,他们为什么不给家长打电话核实”。

对此,张小帆觉得有些委屈:学校的老师不是专业医生,不可能对药物剂量做到非常熟悉。况且,也是按照家长纸条上的要求在操作。

安州区教育局的调查情况通报中称,杨杨母亲接孩子放学时,老师还问了是不是35毫升,朱女士先确认,但迟疑之后又说“好像是3.5ml,我忘了,有莫得啥影响?”蒋阿姨说:“我也不太清楚,你赶快找医生问下。”杨杨母亲说“我马上带她到医院去看下”。

 

虽然事情真相大白,但幼儿园表示,已经打算着手做一些操作上的调整,以免再出现类似情况。当地教育部门则表示,为了稳妥起见,打算让家长到幼儿园喂药。

该幼儿园园长张小帆表示,服药情况登记表从两年前就已经实行,目的就是避免老师给孩子喂错药。16日下午,幼儿园已经给全园老师开会,要求老师告知所有孩子家长,以后孩子生病,需要幼儿园老师给孩子喂药时,必须要出具医生的处方和证明。

安州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幼儿园是没有义务给孩子喂药的,而且,老师也不是专业的医生和护士。那么,如何来保证老师不给孩子喂错药呢?当地教育局表示值得思考讨论。首先,孩子生病,最重要的是养好身体,可以考虑让孩子在家休息,因为幼儿园孩子多,也可以避免交叉感染;其次,“我们拟让生病孩子的家长,不要再带药到幼儿园,或者在给孩子喂药的时间段,自己到幼儿园给孩子喂药。”

 

记者从绵阳市三医院获悉,杨杨病情基本稳定,正在进一步检查治疗。

网友评论:

家长太无耻了,自己没有责任心,还怪到老师身上,当父母的都能搞错,你还有脸责怪别人?

这家长的做法在中国不是个例,这体现了中国式的胡搅蛮缠作风。出了事,只要可能就往别人身上赖。在中国,老人摔到没人敢帮助,就是为防止被胡搅蛮缠惹事上身。

成都商报等报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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