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大绕开安理会追责叙利亚各方战争罪行 中俄等15国反对

2【博闻社】当地时间12月21日下午,联合国大会临时增加议程,举行全体会议,决定就列支敦士登等国提出的一份要求联合国设立“协助调查和起诉自2011年3月以来在叙利亚境内犯下国际法所规定最严重罪行者的国际公正独立机制”的决议草案进行表决。最终,联大以105票赞成、15票反对和52票弃权通过决议,决定在联合国主持下,设立追责机制,对叙利亚冲突期间涉及违反国际法的行为追究责任,加速进行公正和独立的刑事诉讼。但是这一决议的通过过程充满争议。中俄等国投了反对票。 对旨在追责叙利亚战争期间有关方所犯战争罪行的相关决议草案进行了表决,该决议草案以多数票赞成获得通过,中国、俄罗斯等国投了反对票。

此前,联合国安理会21日通过决议,将联合国人道主义机构及其执行伙伴跨边界向叙利亚人民提供救援的授权延长一年,至2018年1月10日。

作为草案主提国,列支敦士登常驻联合国代表韦纳韦瑟首先介绍了草案的主要内容。韦纳韦瑟表示,叙利亚在冲突期间发生了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和践踏人权法的行为,可能已经犯下了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由于这些罪行一直没有受到惩罚,这一局面为进一步的违法和侵害行为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韦纳韦瑟指出,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和人权高专(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一再鼓励安理会将叙利亚局势移交国际刑事法院处理。然而,由于某些常任理事国否决权的使用,安理会一直无法采取行动。联合国因此无法承担《宪章》赋予的义务。为此,列支敦士登和其他一些会员国决定另辟蹊径,希望通过联大决议来追究叙利亚境内发生的暴行。

联大决议文件显示,这一决议草案的发起国有39个,但不包含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的任何一个,而是由德国、土耳其、瑞典、加拿大、沙俄阿拉伯、阿联酋、索马里、卡塔尔等国参与其中。

叙利亚常驻联合国代表贾法里发言表示,列支敦士登和卡塔尔提出的决议草案内容充满伪善,违反事实。贾法里指出,这份草案违背了《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根据《宪章》第12条,联大没有管辖权设立该机制,这是安理会独有的职责。会员国不能认同这种危险的先例,将干涉别国内政合法化。

中国、俄罗斯、古巴等投了反对票。俄罗斯代表表示,根据《联合国宪章》,联大不能设立起诉性的机制。设立这样的机制起诉犯罪者应该是叙利亚及其人民的权利。决议草案破坏了正义的存在,是政治化的投机主义。

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吴海涛大使在表决后的发言中指出,中方坚决反对任何违反国际人道法和侵犯人权的行为,但解决有罪不罚问题,应以尊重当事国司法主权为前提。

吴海涛同时强调,国际社会在叙利亚问题上采取的任何行动,都应配合政治解决大局。他说:“德米斯图拉特使已经宣布将于明年2月重启日内瓦和谈。当前形势下,国际社会应共同努力,为尽快重启叙利亚问题政治进程创造条件。国际社会采取的任何行动,都必须尊重叙利亚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必须有利于推动为叙利亚问题政治解决发挥积极和建设性作用。”

吴海涛还指出,必须维护联合国会员国的团结,避免使问题复杂化:“中方一贯积极参与和推动叙利亚问题政治进程,为推动叙利亚问题的政治解决发挥了建设性作用。中方将继续跟国际社会一道,推动叙利亚冲突各方尽早回到谈判轨道,根据‘叙人所有,叙人主导’的原则寻求各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为叙利亚问题全面、妥善、公正解决作出自己的贡献。”

观察者网/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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