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論|段萬金律師:雷洋案,一定要打刑事自诉

1480416115_a866【博聞社】編按:北京市豐臺區檢察院決定對雷洋案五名涉案警務人員不予起訴,舉國震驚,法律界更是一片譁然。以下是內地律師段萬金的看法,來源於段律師的微信號。

雷洋案,一定要打刑事自诉!

刚看到雷洋案最新消息,北京检方对雷洋案五名涉案警察做出不起诉决定!

震惊!

当然,从司法程序来讲,这远不是结束,而是真正的开始,刑诉法规定,受害人对于检察机关做出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也就是说,雷洋家属现在可以持不起诉决定书向法院刑事自诉了!我觉得这未必是坏事,公诉案件受害人权利有限,而且必须受制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但是刑事自诉案件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上!

如果提起刑事自诉,法院必须受理,庭审必须公开,所有证据都要公开,代理律师可以申请调取执法记录仪、监控等证据,尤其是可以申请五个足浴女出庭作证,这个庭审,也许是比公诉案件更为惊心动魄的过程,比作为公诉案件更要影响深远。

只不过,刑事自诉案件的主角,国家公诉人退场,变成了律师之间的司法厮杀!

这更让人值得期待!

我唯一担心的,是雷洋亲属收到巨额赔偿,不愿意提起刑事自诉。

一个国家的文明进程所有人都可以围观,但是打开这扇门的钥匙却在一个普通人身上。

希望雷洋妻子不要辜负全国人民的期待!希望雷洋父母不要辜负全国人民的期待!

我们都在睁大眼睛,不忘让我们失望!

最后,很欣慰,看到雷洋哥哥的一个说明:拒絕接受當局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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