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公民廣場案罪成 黃之鋒等不服上訴

上訴人黃之鋒和羅冠聰今到庭聽審,而周永康則仍在英國唸書而未能出席
上訴人黃之鋒和羅冠聰今到庭聽審,而周永康則仍在英國唸書而未能出席

【博聞社】揭開2014年香港佔中運動序幕的9.26衝擊「公民廣場」事件,涉事的時任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時任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因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分別被判80小時社服令及入獄3周但緩刑1年,另一涉事人羅冠聰則因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被判120小時社服令。三人就定罪提出上訴,案件今於高等法院提訊。

香港明報報導,案件排期在5月22日正式聆訊,預留3日作聆訊。羅冠聰今在庭外表示,將主要爭議案中部分法律觀點,但現階段未能透露詳細理據。

香港律政司早前也就刑期向原審裁判官提出覆核,指「即時監禁是唯一合適的判刑」,但原審裁判官認為控方提出的覆核理據說服力不足,維持原判。

律政司其後獲上訴庭許可,在上訴庭覆核刑期。據瞭解,有關覆核刑期的案件將待三人完成上訴後才繼續處理。

上訴人黃之鋒和羅冠聰今到庭聽審,而周永康則仍在英國唸書而未出席。三名上訴人代表須於2月3日呈交完備上訴理由到法庭,並於4月20日前呈交書面陳詞,律政司則於5月4日回應。

明報、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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