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受贿1.16億判終身監禁

f3d3572c11dfa9ec2bbfebec62d0f703908fc1bc【博聞社】1月23日,山东济南市中级法院对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宣判,对苏荣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苏荣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經審理查明,2002年至2014年之間,蘇榮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晉升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財物逾1.16億元;

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蘇榮無法說明其折合8027萬多元財產的來源。

濟南市中級法院指出,蘇榮已構成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均應依法懲處並數罪並罰。

鑑於蘇榮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

現時68歲的蘇榮是吉林白城洮南市人,於吉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畢業。

他曾任吉林省委常委、吉林省委副書記、青海省委書記、甘肅省委書記及江西省委書記等多個要職,至2013年擔任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副主席。

海外有報道指,蘇榮能升至副國級領導人,得益於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國家副主席曾慶紅的器重,被曾慶紅從甘肅省委書記調任中央黨校副校長,成為時任校長曾慶紅的左右臂膀,後放江西任省委書記,2013年升全國政協副主席。

蘇榮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14年6月被調查,次年被開除黨籍公職雙開。

中新社/博聞社

Add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