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官裁定:谷歌必须交出国外电子邮件 隐私被公布才是侵犯隐私

【博闻社】当地时间2月3日,美国费城一法官裁定,谷歌必须遵守搜查令,这些搜索令寻求获得谷歌存储在美国境外的客户电子邮件。这一裁决与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去年所作出的一项裁决截然不同,在涉及微软的一起类似案件中,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做出了相反的结论。

美国费城地方法官托马斯·鲁特(Thomas Rueter)周五裁定,当国内调查欺诈案件涉及的电子邮件不符合扣押条件时,谷歌必须将该电子邮件从其国外服务器传送回国内,以便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特工可以在当地对它们进行审查。该法官表示,这是因为在追查这些数据的过程中,对帐户持有人的“占有权”没有构成“重大干扰”。

鲁特在判决中写道:“虽然谷歌从其国外多个数据中心检索电子数据的行为有可能侵犯隐私,但实际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发生在美国披露这些数据的时候。”

谷歌周六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这一裁决背离了先例,我们计划对该裁决提出上诉,我们将继续拒绝海外搜查令。”

在这位法官做出裁决的七个月之前,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在纽约表示,微软不用被迫交出存储在都柏林,爱尔兰服务器上的电子邮件,美国的调查人员在一件毒品案件中发出上述请求。

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去年7月14日的这一决定受到数十家高科技公司和媒体公司,以及隐私保护者,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和美国商会的欢迎。

上诉法院在1月24日的投票中决定不会重新考虑他们的决定。四个持异议的法官呼吁美国最高法院或国会推翻这个决定,他们表示这一决定有损执法力度,增加了国家安全方面的担忧。

这两个案件涉及到的搜查令都是依据根据1986年的存储通信法案,许多科技公司和隐私保护倡导者者认为该法案过时了。

在法庭文件中,谷歌称,它有时为了提高网络状态会将邮件碎片化,并且不一定知道特定的电子邮件可能被存储在哪些服务器中。

谷歌表示,根据与微软相关的裁决,它认为已经遵守了它所收到的搜查令,交出它所知存储在美国的用户数据。

鲁特的判决书显示,谷歌每年收到25000份来自美国执法部门的搜查令,要求谷歌披露与刑事案件有关的用户数据。

网易科技/中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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