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鯊割鰭 女台商被哥斯大黎加重判6月刑

一名女台商因為非法捕鯊割魚鰭,遭哥斯大黎加法院判刑6個月

【博聞社】台灣的保育形象再度重挫!一名女台商因為非法捕鯊割魚鰭,遭哥斯大黎加法院判刑6個月,此亦是該國第一次針對捕鯊割鰭行為做出歷史性刑事判決。

《法新社》報導,曾姓(Tseng,音譯)女台商因為非法捕鯊割鰭賣至海外,遭哥斯大黎加法院判刑坐牢6個月,這是該國第一次針對割鯊魚鰭行為做出刑事判決。

由於鯊魚鰭在亞洲可以賣到高價,用來製成料理食用,但鯊魚被割下魚鰭後遭丟回海中,會因為窒息、飢餓、或被捕食而死。美洲環境保護協會律師馬蒂內茲表示,曾姓女台商的官司是「歷史性判決」。

報導指出,曾姓女台商案發生於2011年10月,當時曾姓女台商的漁船「萬嘉門88號」(Wan Jia Men 88,音譯),被發現有151頭被割下魚鰭的鯊魚。2014年曾姓女台商獲判無罪,但官司上訴後,法院本週判定曾姓女台商必須為破壞哥斯大黎加的自然資源負責。

隨著環保意識抬頭,以生物多樣性聞名的中美洲國家,陸續批准若干保護及可持續利用海洋資源的條約,曾姓女台商的案例將是對濫捕、盜獵者的警告。

Add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