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官方通报江西三美公司中毒事故:称暴露多个“突出问题”

【博闻社】中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10日发布《中化江西三美化工有限公司“1•24”中毒事故情况的通报》称,事故暴露出有关企业 在兼并过程中安全评估不严、兼并后加强管理不够,事故企业变更管理缺失、原材料质量管控不严格、应急处置不当,供应商违法销售不合格产品等突出问题。

《通报》提到,2017年1月24日,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江西三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三美公司)在新进原料发烟硫酸卸入储罐过程中发生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49人入院治疗(其中重症8人),直接经济损失约740万元。

经初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江西三美公司从江西省新干县恒丰化工有限公司(原供应商因停工检修无法供货,事发前江西三美公司选定了新供应 商)采购了3车105%发烟硫酸,但其中一车实际硫酸浓度仅为77%,且其中含有四氯化碳、三氯甲烷等卤代烃。卸车过程中,高低浓度硫酸混合放热导致物料 温度升高,发烟硫酸在一定温度条件下,可能与四氯化碳、三氯甲烷发生反应产生光气,致使在现场参与应急处置的人员中毒,其中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通报》称,事故暴露出有关企业在兼并过程中安全评估不严、兼并后加强管理不够,事故企业变更管理缺失、原材料质量管控不严格、应急处置不当,供应商违法销售不合格产品等突出问题。

《通报》总结了四点要求,包括把好企业安全关,未进行安全评估的企业要在2017年底前完成评估工作;加强原材料质量管控,从源头上强化风险控制;以及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的打击力度等。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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