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浦東機場後自刎 貴州男子一審被判8年

貴州男子周興柏於浦東機場引爆自製炸彈,造成三人受傷

【博聞社】上海浦東機場去年6月發生爆炸案,造成三人受傷,上海法院今天判處被告周興柏爆炸罪有期徒刑8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判決書指出,周興柏因為個人生活不順,採取極端行為發洩不滿,製作爆炸物,並在浦東機場引爆,造成3人受傷,也導致航班取消或延誤。

去年6月12日上午,來自貴州的周興柏攜帶爆炸物至上海虹橋機場,隨後又換乘機場快線公車到達上海浦東國際機場伺機作案。當日下午2時30分許,周興柏先後點燃三件自製爆炸物從地面滾向現場人群,其中2件爆炸。

周興柏在案發現場持刀割頸自殺未遂,被警方當場抓獲。經查,共有3名旅客在爆炸中不同程度受傷;另有一國際航班取消、2國際航班延誤,爆炸還引發現場大量旅客恐慌。

法院認為,周興柏事先預謀並縝密準備,到上海浦東國際機場出發候機區域人群密集的公共場所實施爆炸,應從嚴懲處。綜合考慮犯罪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等,以爆炸罪判處周興柏有期徒刑8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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