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曾蔭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 成首位被定罪的香港前特首

曾蔭權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成

【博聞社】香港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在任期間犯三宗罪,九名陪審團成員今天晚上裁定曾蔭權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法官准許曾蔭權保釋至下周一(20日)下午2時半。這是香港迴歸以來首位被裁定犯罪的卸任行政長官。

另外兩宗罪,一宗陪審團裁定罪名不成立,另一宗未能達成共識。

法官感謝陪審員對本案所作的貢獻,並豁免他們10年內不再擔任陪審員。曾妻在判聞後一直皺眉,只稍向丈夫一眼。所有弟妹、親友步離法庭時不發一語,表情沉重。

曾蔭權被指涉貪及未有申報利益案,陪審團昨日上午開始退庭,由於陪審團未能就第一項控罪達成有效裁決,故只宣布第二及第三項罪名的裁判。

陪審團以8比1裁定曾蔭權第二項罪名罪成,第三項罪名則一致裁定罪名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周一下午。曾蔭權在聞判時一直保持頭向上昂,曾經一度低頭,但滿臉通紅。

曾蔭權成為首位犯罪的前行政長官

曾蔭權面對三項控罪,分別為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首項控罪指他涉嫌在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任特首期間,接受深圳福田東海花園豪宅物業的裝修工程,使他在執行職務,即考慮和決定有關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就廣播牌照及由李國章出任其董事兼主席等3項申請時受到影響。

至於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第一項指曾涉嫌在考慮和決定上述涉及雄濤廣播的決策時,沒有向行政會議申報或隱瞞,他與雄濤廣播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東海花園物業的租賃進行商議;

該項罪名經陪審團裁定成立。

第二項則指曾涉嫌在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期間,建議政府向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授勳及嘉獎時,無申報何周禮當時獲聘為東海花園物業進行室內設計工程,以及欲利用授勳及嘉獎回饋何周禮。

該項罪名陪審團裁定不成立。

曾蔭權晚上離開法院時被媒體包圍

曾蔭權晚上約8時半,由太太曾鮑笑薇和幼子曾慶淳分別在左右撓著他的手臂離開高等法院。期間有記者追問他「係咪仲信任香港人呀?」但他並無回應。

由於現場採訪傳媒眾多,情況一度混亂,他在眾多保安人員包圍護送下,花約5分鐘時間才成功登上私家車離開,期間有攝影記者跌倒在馬路上,險被其座駕輾過,曾蔭權的親友則分別乘坐其他私家車尾隨離開。

綜合香港媒體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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