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原副书记吕锡文获刑13年 中纪委通报称她“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博闻社】2017年2月20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共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受贿案,对被告人吕锡文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扣押在案的吕锡文受贿所得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5年,被告人吕锡文在担任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副书记,北京市西城区区长,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书记,中共北京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中共北京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78.6602万元。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吕锡文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吕锡文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做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吕锡文当庭表示不上诉。

吕锡文是十八大后北京落马“首虎”,2015年11月11日被中纪委宣布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6年1月5日,中纪委通报了吕锡文的调查结果,通报共提到了六个方面的问题,其中“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是中纪委通报省部级落马官员问题时首次采用的表述。

落马前吕锡文为北京市委副书记,身为浙江宁波人的她履职经历全部在北京,曾任北京市西城区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和北京市组织部部长等职。

在去年中纪委宣传部、央视联合制作的反腐专题片《永远在路上》里,接受调查后的吕锡文首次现身,谈到了自己在购买住房、搞小圈子等方面的问题。

其中,在购房方面,吕锡文从相关企业低价购买了多套住房,第一次购买完之后,她又觉得可以为自己的家人再购买一套,第二套买完之后,她又觉得可以再要第三套,依然是低价,第三套之后又有第四套、第五套。

此外,吕锡文爱打网球、爱好中医养生,因为丈夫做红酒生意,家里会定期举办品酒会。在担任北京市委领导之后,她的身边就逐渐形成了网球圈子、养生圈子、品酒圈子。

央视/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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