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特首曾荫权服刑不足3周正式上诉 同时申请保释出狱

【博闻社】香港特别行政区前行政长官曾荫权因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上月在香港特区高等法院获刑20个月,现正在香港赤柱监狱服刑。香港司法机构文件显示,曾荫权已于3月9日透过律师就定罪及刑罚提出上诉,同时申请保释外出等候上诉。法院将于4月6日开庭处理其保释事宜。

据香港文汇网消息,曾荫权2月于香港高院被裁定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立,获刑20个月;另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则未能达成裁决,需要择日重审。现于赤柱监狱服刑中的曾荫权,9日透过律师向香港高院上诉庭呈交上诉通知书,就行为失当罪的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诉。另外,曾荫权亦表示会就等候上诉期间要求保释作申请,上诉庭已定于4月6日先处理其保释申请,上诉聆讯则暂时未有排期。至于他将会重审的接受利益罪,则定于下周一(13日)进行聆讯前审核。换言之曾荫权在未来1个月,将会有两次被带离监狱到高院应讯。

曾荫权于2月17日被法庭陪审团裁定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立,同月22日获刑20个月。控罪指曾荫权在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出任香港特首及行政会议主席期间,在履行职务,即考虑和决定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后改名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申请数码广播牌照、交还调幅(AM)广播牌照、以及申请由李国章出任其董事兼主席的时候,没有向行政会议申报或披露,他与雄涛广播主要股东黄楚标,就深圳东海花园一个三联式住宅物业的租赁进行商议。

据了解,上月22日曾荫权在高院接受判刑后,其妻曾鲍笑薇已表明会提出上诉。据法例规定,若被告人欲提出上诉,必须在其定罪的28日内及判刑的28日内提出,而曾荫权在裁决未足3星期后便提出上诉申请。据司法机构资料显示,曾荫权是在9日向上诉庭呈交上诉通知书,并就定罪及判刑均提出上诉。律政司回应指,已于9日收到曾荫权的上诉通知书。

据介绍,曾荫权在申请上诉之外,亦一并申请在等候上诉聆讯期间停止服刑,暂时保释外出。上诉庭已定于4月6日上午10时开庭处理有关其保释申请,预计保释聆讯需时3小时。

除准备上诉外,曾荫权和其律师团队亦同时为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的重审作预备。该控罪指曾荫权在与上列行为失当罪的同一段时间,无合法辩解下接受东海花园的装修工程,作为其以特首及行会主席身份,处理上述涉及雄涛广播的3项决定时,有所作为或不作为的诱因或报酬。

现年72岁的曾荫权拥有多个勋衔,1993年获得英国颁发官佐勋章(OBE),1997年再获颁爵级司令勋章(KBE),成为当时港英政府公务员中拥有最高勋衔的官员,至2002年更锦上添花,获香港特区政府颁发大紫荆勋章。早前有香港法律界人士指出,曾荫权所获得的特区大紫荆徽章会否因罪成而被剥夺,仍须视乎其上诉结果而定。

服务政府超过40年的曾荫权,亦会因此次被定罪判决影响退休福利。香港公务员《退休金条例》明确规定,退休公仆犯下与政府工作有关的罪行,对政府造成伤害,或在职期间触犯《防止贿赂条例》,已批出的退休金或津贴均可被取消、暂停支付或扣减。上述福利会否被剥夺,一切视乎上诉结果。

2005年3月,因董建华辞职,曾伊全以政务司司长身份任职代理行政长官(特首),同年自动当选成第二任行政长官。曾荫权2012年在卸任行政长官前几个月,被媒体揭发涉嫌连串贪腐行为,他为此曾向公众致歉,但否认故意犯错。

海外网等报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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