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不具备条件延伸义务教育年限

【博闻社】全国人大代表、上海证券交易所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潘学先提交给今年两会的一份建议称,教育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等有关部委,尽快启动修改《义务教育法》,适时延长义务教育年限,并研究论证将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改为十二年或者十五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增加高中三年和幼儿园三年,以保障基础公共教育,提高人口素质。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定于3月12日15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就“教育改革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陈宝生表示,目前由于条件不具备,教育部不倡导延伸义务教育年限。“我注意到媒体上有人讨论过这个问题。”他说,义务教育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本教育制度,是向上延伸还是向下延伸,要依法确定。

所谓义务教育,其特征包括强制、普及、均衡。“从强制的角度来看,现在如果向下(学前三年)或者向上(高中三年)延伸,就会带来很多问题。”陈宝生说,目前我们还不具有这样的社会基础、社会共识。

至于普及的意思是,既然是法定的,必须依法就学,这样就减少了学前三年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选择性。陈宝生说,从孩子成长和个人选择看,保持一定的家庭选择性也有好处。

在均衡的问题上,陈宝生说,我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时间还不长,水平依然较低,中西部地区、东北部地区在均衡上还有很多问题。

他总结说,义务教育无论向上、向下,延伸的基础还不牢靠。从国际上来看,大部分国家的义务教育也是九年制,这有一定道理。所以现在还不具备这样的条件,等具备了再考虑是否延伸义务教育年限,具体的延伸形式,也要看以后的发展。

至于目前部分地区实行的15年免费教育,陈宝生强调,这是免费而非义务的,因为义务要通过立法解决。

他指出,在民族地区搞免费教育,是对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支持和关怀;其他地区如果有财力支撑,当地可以从实际出发考虑。

新京报/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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