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文章被判侵权 田朴珺索赔56万获赔6万

田朴珺与王石2012年公布恋情

【博闻社】被指“撩汉”,并使用“跪舔”、“野路子”等字眼经大量转载后引来众多点赞以及污言秽语的评论,演员田朴珺将“兽楼处”微信公众号注册人王女士告上法庭,索赔56万元。3月21日上午,朝阳法院一审认定两篇公众号文章部分事实缺乏足够证据支持,文中个别评价性词汇具有明显侮辱性质,对田朴珺人格尊严进行贬损,构成名誉侵权,判令王女士删除侵权文章、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及财产损失6万元。

公众号内容被大量转载

2016年7月4日,王女士在其个人微信公众号“兽楼处”发表了《田朴珺撩汉往事,世界就这样被野路子的女人抢走》一文,文中有“著名二代、花样年老板曾宝宝发微博炮轰过田小姐这样挣万科的钱:先于万科拿地前谈地,再一分钱不出高价转手卖给万科,‘自古婊子的最大核心能力不是独立,是跪舔,只是田小姐更多了些时代的烙印,所谓互联网的精神,不要脸的精神’。”等内容,并附有相应引用截图。该文后被网络大量转载、引用、推介。例如该文在一点资讯网站有3000多个赞,另有多人进行污言秽语的评论,王思聪曾在其实名认证微博对该文进行转发。

2016年8月12日,“兽楼处”发表《兽爷回顾——田小姐撩汉往事》一文,同时将《田朴珺撩汉往事,世界就这样被野路子的女人抢走》的内容稍加修改后作为该文章的组成部分予以发表。

田朴珺诉侵权索赔56万

田朴珺诉称,她与王女士并不认识,涉案文章大肆诽谤,称其虚构年龄、就读成教学院、给他人送虚假奢侈品、炒掉王石助理将其资源接管、与万科存在不当关联交易等。为此,要求删除文章,在“兽楼处”公众号及网站刊登致歉声明,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经济损失40万元、律师及公证费60836元。

王女士表示,张某使用其身份证注册了该微信公众号,并在该平台写作发布涉案文章,其对涉诉行为并不知情。而文中“自古婊子的最大核心能力不是独立,是跪舔”的一段文字系引用了《曾宝宝和王石到底什么仇什么怨》的文章。张某出庭认可了王女士的说法,但田朴珺坚持要求王女士担责。

法院认定侵权成立

法院认为,王女士作为“兽楼处”公众号的注册人,对该公众号具有控制权限,应对发布内容负责。且微信公众号影响力日益剧增,是重要的信息网络平台,更应慎重注册、使用和管理。公众号面向公众且每日发表内容有限,其完全有能力审核。田朴珺不要求文章作者和实际发布人承担侵权责任,法院不持异议。

田朴珺系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公众人物,需对他人的评述具有较高容忍度;但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肆意妄言,超出一定限度就要承担侵权责任。涉案两篇文章有些事实陈述缺乏足够证据支持,特别是文中使用的“婊子”“跪舔”等评价性词汇,具有明显侮辱性质,对田朴珺人格尊严进行了贬损,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超出了合理的容忍范围,构成名誉侵权。

关于经济损失的数额,法院认为,侵权行为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田朴珺与他人的交往,增加其从事商业活动的成本,但田朴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损失数额,故赔偿数额由法院酌情考虑。且田朴珺因名誉受损导致精神损害,有权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其支出的合理维权费用应予赔偿。

最终,一审判决王女士删除“兽楼处”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侵权文章,在该公众号及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网发布致歉声明15天,赔偿田朴珺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财产损失3万元、公证费0.6万元、律师费0.4万元。宣判后,双方律师均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北京晨报/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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