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安鼓励举报间谍 最高可获50万元

【博闻社】4月10日,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制定的《公民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奖励办法》正式实施。根据奖励办法,公民举报间谍行为,对侦破间谍案件起到重要作用的,最多可获奖励50万元。而诬告他人也将受到法律制裁。

 反间谍工作急需发动群众

据介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对外交往明显增多,出入境人员逐年递增。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其他敌对势力也借机加紧对我国进行政治渗透、分裂颠覆、情报窃密、勾连策反等破坏活动。

还有一些人出于个人私利,出卖国家利益,给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以可乘之机。北京作为首都,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其他敌对势力对我进行渗透、颠覆、分裂、破坏和窃密等活动的首选地。

基于以上原因和背景,反间谍侦查工作急需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广泛发动群众,激发群众维护国家安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逐渐构筑起反奸防谍的钢铁长城。

  根据线索功效分三级奖励

市民若发现或知悉间谍行为线索,目前可通过三种形式举报:一是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二是通过信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邮寄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邮编:100740;三是直接到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在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有专人接待。

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后,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经过核查后将根据该线索的作用、效果等进行评定,分三级进行奖励,分别给予10万至50万元、5万至10万元、1万至5万元奖金。举报人可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90日内,凭本人身份证明直接领取,也可委托他人代领。

因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公民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未经举报人同意,在查证、宣传、奖励等工作中不得披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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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于间谍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38条的规定,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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