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的士司机强奸情妇两名未成年女儿 情妇反指女儿抢男友

【博闻社】据港媒报道,香港本地一名50岁已婚的士司机,前年在4个月内分别强奸及非礼情妇的一对未成年女儿,他早前已被裁定13项罪名成立,4月10日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入狱15年。

法官李瀚良在庭上痛斥被告行为极度卑劣,两名事主受到的委屈难以言喻,事主母亲在开案初期指长女“抢走男朋友”,实在令人惊讶。法官引用古语“虎毒不吃儿”斥责这名母亲愧为人母。

庭上又透露被告的心理报告,指被告不成熟及自私,藉神怪之说提高个人形象,心理报告又指两名被侵犯的事主需要接受心理辅导,长女受到非常残酷的伤害,幼女也出现发恶梦的情况,两人对母亲支持被告的行为感到极度失望。

明报的报道说,已婚的士司機李國明(50歲)藉「消災解劫」做「黃道十二宮」法事,被控侵犯情婦的兩名未成年女兒。陪審團早前裁定被告非禮、強姦及以虛假藉口促致另一人作非法的性行為共13項控罪罪成。被告今在高院被判囚15年,官斥被告行為可惡,對事主造成非常殘酷的傷害,亦斥為被告作證的事主母親「完全無盡母親責任」。被告聞判 後,須懲教人員攙扶離開。

法官李瀚良怒斥兩事主母親愧當人母親,不知是為人愚昧,或是被情慾沖昏頭腦,被告在事主面前雖以父親自居,不但沒有關愛兩事主,更辜負兩事主的信任,致其2人委屈難以言喻,被告行為極可惡。

本案事主Y和X為姊妹,案發時分別16和13歲。被告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兩項強姦罪及以虛假藉口促致另一人作非法的性行為等共16項控罪。控罪指他於 2015年4月8日猥褻侵犯X,及於2015年6月13日及2015年7月23日強姦Y,另外他被控以虛假藉口促致Y作非法的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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