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集团遭证监会立案调查后开盘跌停 集团回复一头雾水

【博闻社】庞大集团5月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于4月28日接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冀证调 查字2017009 号)。该通知书显示,庞大集团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将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庞大集团掌门人庞庆华)

据5月3日新浪财经消息,庞大集团开盘即跌停,当日卖一显示逾109万手卖单,股价报3.37元。

庞大集团表示调查期间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经营正常,但如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庞庆华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这次调查主要源起于此前签订的一个‘股权收益权互换协议’。”

庞庆华说:“2015年,我们与国信证券签订了这个互换协议,但相关部门认为我们在这个事情上信息披露不实,因此遭到此次调查。”

庞庆华说,实际上,从去年开始公安部门就已经介入了调查,但由于事情并未构成刑事案件,所以没有进行立案,最终,证监会对此展开调查。

据了解,庞庆华所说的“股权收益权互换协议”是指国信证券此前推出的一个衍生产品,通过将庞大集团职工的股票进行质押,为企业融到一定量的资金。

据庞大集团2015年相关公告,2015年1月17日,包头信达民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信达民)开始减持庞大集团股份,到3月减持完毕 后,包头信达民不再持有庞大集团股份。而与此同时,庞大集团控股股东庞庆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最终锁定在681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3%。

庞庆华介绍,包头信达民是庞大集团员工持股的主体。

民族证券汽车行业分析师曹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从公告内容来看,通过在大宗交易平台进行减持的过程属于定向减持,这个是合法的,而把一部分股权过渡到券商,这是实际上是一种托管行为。”

尽管从表面来看,企业的做法都合法,但之所以遭到调查,就说明这里面可能“有事”,想象空间比较大。

5月8日,庞大集团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称,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明确获知《调查通知书》所涉具体案由,尚无法知悉被立案调查的进一步确切信息。

资料显示,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SHA:601258),是“2009中国企业500强”第181名。2012年底,其市值达135亿。现任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庞庆华。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汽车经销及维修养护业务。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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