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机动车道撞上暴走团致1死2伤 律师:组织者应担民事责任

【博闻社】据交警情况通报称,7月8日5时20分许,位于山東省临沂市兰山区涑河北街与临西十二路交会东5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迅速赶赴事发现场。经过现场调查:事故发生于7月8日5时20分许,出租车驾驶人董某驾驶鲁QT***2号出租车,沿涑河北街由东向西行驶至临西十二路交会东50米处时,因操作不当,与正在晨练的行人丁某、王某、商某发生碰撞,致使丁某、王某、商某受伤,其车辆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商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出租车驾驶人董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现已被刑事拘留。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现场视频显示,当日,20余人组成的暴走团身着绿色统一服装,排列整齐,在机动车道上左侧快车道跑步晨练,而后一辆出租车突然从后方冲入人群,导致事故发生。 有网友认为,暴走团走上机动车道晨练本属违规行为,发生事故暴走团应当负主要责任。

北京律师张新年认为,暴走团走上机动车道涉及多方违规。他提到,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暴走团”如果在未经许可,未经必要的交通管制情况下,擅自占用机动车道开展团体暴走行为,本身也是违法行为,活动的组织者应对受组织者尽到在先行为引起的注意义务。因其过错导致参与者人身受到伤害的,组织者应当在过错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张新年表示,就涉案女司机而言,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视频中,其虽然在规定车道内行驶,但是在发现前方的暴走团后,应当及时避让,确保安全。司机没有及时发现“暴走团”并造成人员伤亡,不符合安全驾驶要求,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就其行为定性而言,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人伤死亡的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如其行为最终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则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每当清晨夜幕,健身的市民就多了起来,其中暴走健身颇受市民欢迎。据了解,暴走团普遍排着整齐队列在道路上快步疾走,多是几十人的队伍,主要由中老年人组成,统一着装,挎着腰包式播放器,喊着口号,场面蔚为壮观。

“有些暴走团成员竟在机动车道上暴走,甚至是逆行!”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暴走团有些成员是老人,难免会掉队,为了追上队伍,有些人会不顾红绿灯一直向前,有时还不避让来往车辆,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

网友评论:

机动车道上暴走,你怎么不去动车铁轨上暴走去?

组织者应该负刑事责任。

新浪等报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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