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广东两地首次依法特赦罪犯出狱

【博闻社综合】根据中国国家主席特赦令,河南和广东首批被特赦的罪犯分别走出监狱。

范明理被提出监区准备释放(信源:大河网)
范明理被提出监区准备释放(信源:大河网)

 

国家主席习 近平29日签署主席特赦令,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9日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对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 四类服刑罪犯实行特赦。河南首批被特赦的3人分别羁押于河南省第二监狱、新乡监狱、许昌监狱。

9 月8日早上10点30分,河南省法院系统、监管系统和检察系统的相关人员来到监狱,向被特赦人范明理(化名)宣读了 法院的特赦相关法律文书,85岁的范明理面色红润,微笑着走出监舍大楼,难以掩饰自己被特赦的喜悦之情。

范明理,今年85岁,2003年6月至11月期间,范与孙某等人,伪造公文等証件、假冒军人身份,伪造中央军委特批名额,承诺将高校落榜生送到军事院校学习,将来转为正式干部,骗取140余名家长每人8至10万元不等,共计1900余万元。

2003年,140余名家长发现受骗后报警,警方将时72岁的范抓获归案。

2006年7月,北京市二中院以范等6人犯诈骗罪,伪造武装部队公文罪,判处范无期徒刑,其他嫌犯被判14年到3年的有期徒刑。

范明理走出监狱大门(信源:大河网)
范明理走出监狱大门(信源:大河网)

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范早年曾参加过抗日战争,本人多次立功受奖。曾因玩弄女性、陷害他人、冒充中央领导,被劳动教养和判刑。

在9月8日上午同一时间,河南省另外两名特赦犯分别从许昌监狱、新乡监狱得以释放。

同样在今天,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也特赦释放一名名叫张佰森的罪犯。据金羊网报道,该犯利用担任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市分行行长的职务便利,向他人索取贿赂人民币180万元。张佰森被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财产。

张佰森1931年7月出生曾经参加了辽沈战役、平津战役,后来渡江南下广州。张佰森先后立下大功、小功各两次。1953年转入地方工作后,张佰森历任东莞县土改队组长、佛山地区物资局局长等职,1992年12月,他从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市分行行长任上离休,五年后,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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