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当庭认罪“颠覆国家政权” 李妻:虚假审判

李明哲(图左)及彭宇华(图右)均当庭认罪。

【博闻社】9月11日,台湾NGO工作者李明哲与中国大陆人士彭宇华涉嫌“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在湖南岳阳开庭,法院外面戒备森严。彭宇华、李明哲二人当庭认罪悔罪。从台北赶到法庭旁听的李明哲妻子李净瑜对庭审表示愤怒,指称李明哲受到虚假审判,被迫认罪。台湾陆委会发布新闻稿表示,李明哲案攸关中国大陆对外人权形象,同时影响两岸关系发展,呼吁陆方尽速做出符合人权普世价值的处置,让李明哲早日平安返台。

刑法第105条规定,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陆委会指出,虽然案件开庭审理,李明哲当庭认罪,但这样未尽符合法律正当程序保障的过程,并非外界所能完全认同或接受。

被中国政府关押至今177天的李明哲周一首度公开露面,在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中国籍的彭宇华是同案另一名被告。李明哲与彭宇华的家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境内外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30多人旁听。

庭审后,李明哲会见了母亲郭秀秦和妻子李净瑜。根据李净瑜在Facebook上的自述,这是一场政治大戏,知道他的真心话是什么,李明哲在媒体、警察和众人监视下,对李净瑜“下指令”,“你回去台湾就不要再说了。”

李凈瑜周一下午召开记者会,露出双手上“李明哲我以你为荣”的刺青。

李净瑜当天下午对媒体发表声明抗议法庭虚假审判。

李净瑜:如果看到李明哲在非自由意志底下说出或做出了某些不堪的言行,请国人体谅。那是中国政府的拿手好戏,被认罪而已。谢谢大家!我已经疲惫不堪。

台湾NGO工作者李明哲3月19日从澳门入境中国大陆后被失踪,其后被控颠覆国家政权。

同为被告的彭宇华身份一直不为外界所知,直到法院发布视频,宣读检察院起诉书才得知彭宇华是岳阳人,在湖北黄冈市蕲春县一家证券公司工作。

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彭宇华在网络上设立QQ群,召开武汉会议,设立梅花公司等,这些均成为其罪状。而李明哲曾加入彭宇华的QQ群,并且在网络上传播相关言论。彭宇华在QQ群传播作家笑蜀的文章,李明哲发布阅读后的心得体会,也成为证据。

起诉书指,彭宇华案经国家安全部指定管辖,与李明哲案并案处理。法庭上,彭宇华自述2013年时,他与李明哲在围观群内转发秦永敏文章上有分歧,此后就再也没有联系过。

彭宇华及李明哲对于公诉人的指控照单全收,均表示没有异议。而二人的辩护律师则逐条反驳,认为QQ群并非实体组织,并且武汉会议没有通过决议,检方所指的梅花公司没有真正运作,且李明哲没有参与武汉会议,也未提供资金给彭宇华。

在法院发布的视频中,李明哲承认“散步恶意攻击中国共产党现行制度、中国政府的文章与言论,撰写恶意抹黑制度的资料文字,意图颠覆国家政权”。李明哲在视频中数次一字不漏的重复了上述陈述。

彭宇华在庭审中称国安执法文明,关押期间为其配眼镜、买衣服。李明哲也称自身权益获得保障,在看守所中观看电视新闻,与台湾媒体对中国有偏见的报道不同,对中国有了重新认识。

李明哲案自上午9时30分开庭审理,庭讯在下午1时40分结束,法官当庭宣布择期宣判,李明哲当场还押。

台湾总统府发言人黄重谚周一下午表示,高度关注李明哲事件,政府相关部门目前也正全力协助李明哲家人,以救人为第一优先。

黄重谚表示,政府一贯的立场,是在维护国家尊严的前提下,确保李明哲的人身安全,尽一切力量,让他能够平安返国,目前相关工作也正由政府各部门持续积极进行中。

BBC、美国之音等报道综合

One Comment

Add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