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什么?习近平坚持走社会主义的邪路?

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历史决议》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做了规范的表述:“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此后,中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就一直没有变化过。直到中共十九大情况才发生了变化,习近平认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但习近平的新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应享有的自由、民主、法治和人权与中共极权主义制度的矛盾。习近平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他的政治经济学,其核心就是党国中心,但这是一条与民主宪政世界潮流背道而驰的邪路。解决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正路为:第一,崇尚自由、人权、平等、共和、民主和宪政理念。 第二,实行二十项具体政治主张:修改宪法;分权制衡;立法民主;司法独立;军队国家化;人权保障;公职选举;城乡平等;结社自由;集会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宗教自由;公民教育;财产保护;财税改革;社会保障;环境保护;联邦共和;民族自决;转型正义。以上二十项主张主要为刘晓波先生倡导的《零八宪章》内容。今天是刘晓波先生逝世的百日祭,但民主宪政事业未竟,海外同仁仍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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