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总统颁布大赦法 赦免2000名贪腐案中“未受贿”高官

突尼斯总统埃塞朴西

【博闻社】突尼斯总统埃塞朴西(Béji Caïd Essebsi)10月24日星期正式颁布了富有争议的大赦法令。根据这项大法令,在前总统本·阿里执政期间涉嫌卷入贪腐案的国家官员将得到赦免。这项颇具争议的法案,在提出两年后得到颁布,引发突尼斯反对派和公民社会的强烈不满。

据法新社报道,突尼斯总统府在一份公布中宣布:总统埃塞朴西签署了和解法令。埃塞朴西于2014年12月就任突尼斯总统,开启了5年任期。次年中旬,突尼斯总统提出了相关议案,这项议案原本主张赦免在前总统本-阿里执政期间的一些涉腐人员,其中包括政府官员、企业界人士等。赦免条件则为:腐败交易中的牟利者可在向国家退还赃款、交付罚金后免于受到起诉。

不过,面对国内强烈的反对声浪,重新审议和修正后的议案仅关涉赦免那些曾“服从腐败官员命令、却未实际收受任何贿赂的官员”。这项议案经过一场异常激烈的辩论后,于9月中旬在突尼斯议会获得通过。

突尼斯内阁官员萨利姆·阿扎比说,这项法案将适用于大约2000名“未实际收受任何贿赂”的高级官员。

现年90岁的总统埃塞朴西说,大赦法案实际是“经济复苏法”,能够改善突尼斯投资环境,帮助国家发展。他认为,诸多被指在本·阿里执政时涉腐的人是经济事务专业人员,可以帮助提振自本·阿里下台后一直不景气的经济。

但是突尼斯反对派及多个非政府民间机构纷纷认为,在突尼斯这样一个深受腐败困扰的国家,这项大赦法案将不利于清除这一疾患。也有观点指:大赦法案是突尼斯的“倒退”。

2010年12月,所谓“阿拉伯之春”席卷多个阿拉伯国家,突尼斯政局骤然动荡。次年1月,在突尼斯执政长达23年的总统本·阿里下台。突尼斯多个法庭先后以涉嫌滥用权力、腐败等指控审理本·阿里并作出裁决。截至2013年,本·阿里在突尼斯身背两项终身监禁,同时与妻子获得累计数十年监禁。

法广/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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