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委原常委、珠海市委原书记李嘉被公诉 被批結黨營私

【博闻社】最高人民檢察院10月31日通報,廣東省委前常委、珠海市委前書記李嘉因涉嫌受賄,經最高檢指定由福建省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漳州市檢察院近日已向漳州市中級法院提出起訴。

據檢察機關指控,李嘉擔任梅州市委副書記、梅州市副市長、市長、梅州市委書記、珠海市委書記、廣東省委常委期間,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今年3月,李嘉被開除黨籍及公職。

据媒体报道,调查主要指向其在梅州任上的行为。李嘉与原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原广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林存德、原梅州市委书记朱泽君均有交集,后三者均已落马。

另中紀委此前通報,李嘉陽奉陰違、結黨營私、拉幫結派,進行非組織活動;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頂風違紀,用公款安排家屬及他人旅遊,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旅遊,在公務接待中搞奢靡之風;更篡改本人檔案並向組織提供虛假說明,違規選拔任用幹部。

通報又指 李嘉嚴重違反廉潔紀律,縱容和默許親屬利用其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巨額利益,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濫用職權,造成不良影響;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东网等报道综合

Add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