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9万存款蒸发告银行被判4年 现获赔34万

W020150127534778792050【博闻社综合】张净今年71岁,是重庆一家公司的退休工人,曾是全国劳模,重庆市第一届、第二届人大代表。2001年至2002年,张净在中国农行重庆梁平支行共储蓄四笔存款总额123.9万。此后,张净发现其中一笔38万元存款不翼而飞,遂在2005年6月向梁平法院提起诉讼,后经调解得到解决。而张净之妻也发现44.9万和27万两笔存款失踪,在2006年3月向梁平法院提起诉讼。审理过程中,张净突遭逮捕,以其涉嫌诈骗,于2007年10月被判刑4年。

张净为什么被认为是诈骗呢?原来啊,张净把钱存到农行梁平支行后,这些款项很快就被银行一位名为蓝振贵的工作人员取走了,并转给了雷锐和陈天明两人。法院经调查认为,是张净故意把存折密码泄露给蓝振贵。待钱款转移后,张净再以存款丢失为由,向银行要求赔偿。

2010年6月8日,张净刑满释放。为了还自己一个清白,张净走上了翻案之路。在翻看案件卷宗的过程中,张净发现了两份材料,让他明白了自己密码泄露的原因。经过鉴定,这两份材料上张净夫妇的签名都是伪造的。这份证据让张净看到了希望,但他的申诉之路并不平坦。在八年多的时间里,张净找过重庆市人大和最高人民法院。终于在2014年12月份迎来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无罪判决。

2015年6月,张净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包括限制人身自由1368天的损害赔偿金300576.9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23790元、因服刑导致其购买的专利不能发挥经济效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320万元及利息。

重庆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张净依法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案件审查过程中,该院工作人员于2015年8月6日代表法院向张净赔礼道歉,8月26日下发国家赔偿决定书。据国家赔偿决定书,张净获国家赔偿共34万余元,其中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300576.9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其他赔偿请求未获法院支持。

张净的代理律师介绍,当事人对此国赔决定不服,正诉至重庆市高院。张净也向南都记者表示,这个赔偿太低,“我花320万买了专利,本来可以赚钱的,冤狱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也应当得到赔偿”。另外,张净已将中国农行重庆梁平支行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10余年前的储蓄存款及相关损失,已获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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