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健全“三反”机制 中国银行卡境外提现每年限10万元

【博闻社】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周六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就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的规范再做调整。中国外管局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将个人境外年度取现总额调整为合计人民币10万元,单日取现额度调整为1万元。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个人境内银行卡境外大额提现交易做出规范,主要出于健全“三反”机制(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的考虑。当前非现金支付已经日益普及和便利,国际监管经验也显示,大额现金交易往往与诈骗、赌博、洗钱和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为此,全球各国也普遍加强了大额现金管理。

通知规定,个人持中国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如果当年额度超过10万元,当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中国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

通知还规定,个人持中国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外币卡由每卡每日不得超过等值1000美元调整为等值人民币一万元,每日的境外取现额度略有提高。

通知并指出,个人不得透过借用他人银行卡或出借本人银行卡等方式规避或协助规避境外提取现金管理。

外汇管理局表示,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是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的必要举措,可进一步防范银行卡提取现金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

外汇管理局并表示,此次通知不改变个人年度5万美元购汇额度,不影响个人正常提取现金和消费,不影响个人用汇便利性。

法广等报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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