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乔恩酒驾涉公共危险罪台北被捕 交10万取保候审

【博闻社】高晓松撒贝宁梁家辉胡彦斌王志文……娱乐圈许多明星都有过醉酒驾驶的经历。据台湾媒体报道,近年在大陆发展有成的台湾艺人陈乔恩被曝在台北因酒驾被捕,酒测值达到0.67,1月4日早近9时,陈乔恩戴着口罩被大安分局依公共危险罪移送台北地检署,检察官讯问后,于上午10时35分依公共危险罪谕令10万元(约21980元人民币)取保候审。据悉,陈乔恩表示在家喝酒后想出门买东西吃,结果红灯右转就碰上警察。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驾驶只要吐气酒测值超过每公升 0.15 毫克或血液酒精浓度达 0.03% 就属酒驾,违规可处 1 万 5 至 9 万元罚款(人民币约3300-20000元),事后得参加道路安全讲习课程。此次陈乔恩被曝酒测值达到0.67,若属实,或将面临台币74000元(人民币16277元)罚款。

此前,有报道称台湾酒后驾车惩罚措施号称“全球最严”,几乎达到“沾酒别上路,上路必被罚”的标准。驾驶人吐气所含酒精浓度达0.25mg/L(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05%)以上而驾车者,便构成公共危险罪。民众有酒驾行为至少判处2个月以上有期徒刑,并从严处罚。但也有例外,即食用烧酒鸡等含酒精食物而非直接饮酒,或未肇事、酒精测试值低于0.55毫克、3年内未再犯、已接受戒瘾治疗的单纯酒驾犯,可减轻处罚。

事实上,陈乔恩平时爱“小酌两杯”的习惯是圈内有名,曾在受访时说自己“酒量很好”,好友陈赫在节目上封她为“酒神”,谢娜也爆料曾从晚上一路喝到天亮。不过她在自传书《乔见没》中坦言,曾因情伤藉酒浇愁,最夸张是某次全身酒味就进棚录影,身材也跟着走样,当时经纪公司见她酗酒惹祸气炸,直接冷冻她近半年时间。

也有媒体曾目击,她喝酒后疑似也是“太放得开”,报道称她“德行差”!据媒体2008年时曾拍到,陈乔恩现身市民大道“大众立吞酒场”,和VJ陈正飞并肩而坐狂点烧肉,饥肠辘辘的她频向服务生催菜,大口畅饮500ml生啤酒,还没脱鞋就豪迈地将脚踩在椅子坐垫上,对他人侧目视若无睹。

在开车方面,陈乔恩也曾自称“天生车手”,2017年2月陈乔恩曾在微博上晒照,自曝在雨天的深夜里从新竹到台北,过程只花45分钟,当时让不少粉丝捏一把冷汗,频问1个多小时的路程开45分钟,是不是开太快了,不过当时有网友替她解释,深夜加上开高速公路,行车时间缩短也算正常。不过她当时曾透露“我妈妈看到应该会抓狂”。

出道16年的陈乔恩在台湾演出多部高收视偶像剧,人气飙升,2009年前往大陆发展, 一连接演《佳期如梦》、《笑傲江湖》等。据媒体报导,她是目前在大陆发展的台湾女演员中作品产量最高的女星,2017年靠著戏剧、综艺、活动进帐约8.3亿元新台币。

搜狐娱乐等报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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