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華裔高中生帶槍上学被捕 不准保釋

阿爾溫‧陳被發現攜帶右圖的槍械回校。

【博闻社】美国佛州一所高中週三爆發槍擊血案造成17人死亡,震驚全美。馬里蘭州一名18歲華裔高中生,在校園大屠殺發生的翌日被發現帶手槍及刀子回校,被捕後遭控以藏械罪名。他於周二(20日)提堂,庭上檢控官指在被告家中發現多件武器及一份「怨恨名單」,法官不准被告保釋,並下令他要進行精神健康評估。

被告阿爾溫‧陳(Alwin Chen)是蒙哥馬利縣克拉克斯堡高中(Clarksburg High School )的學生,上周四下午2時左右,一名校警收到線報,指陳可能身藏武器,於是把陳帶離課室問話,陳回答說自己的書包裏有一把手槍,恤衫的口袋則藏有一把刀子;校警隨後取走該把已上彈的9毫米口徑手槍及刀子,並將陳拘捕。陳其後被控以藏槍、21歲以下人士藏槍以及校內藏槍幾項罪名。

陳被捕後,校長曾發通告表示不會容忍學生在校內藏槍,違者會送警查辦,但校長和陳的代表律師均認為,陳是品學兼優的學生,並無意傷人;律師更指他被捕後受驚,並會以不構成危險及威脅為由,要求准許陳保釋。

周二保釋聆訊時,檢控官在庭上指出,在陳的家中發現了多件武器,包括一把AR-15類型的步槍,這種型號的步槍是佛州校園屠殺案槍手所用的槍械。除此之外,陳的家中還發現一把格洛克(Glock)手槍、一把左輪手槍、一支雷管、一個不會爆炸的手榴彈以及一件戰術背心。暫未知陳的家中是否有人合法擁有這些武器。

控方亦指出,在陳的家中找到一份「怨恨名單」,上面寫有曾經騷擾或欺凌過他的學生的名字。

雖然辯方指出,陳沒接觸過家中的武器,他亦不會構成威脅,但法官最終拒絕讓陳保釋,並下令他要接受精神健康評估。

雖然美國憲法賦予美國人民對槍枝的合法擁有權,但校園持槍法律各州各有不同,在很多州是違法的。即使是允許攜帶槍枝入校的州,都有一系列的校規限制持槍的區域。例如,大多數高校表示,不允許師生們隨意帶槍進入教室、宿舍、食堂、校園生活區等人口聚集地。

东网等报道综合

Add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