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習連任鋪路 中共提議修憲取消國家主席任期限制

【博闻社】中國共產黨建議修改憲法,取消國家主席任期不得超過兩屆的規定。這為習近平繼續掌權,甚至無限期執政掃清了道路。根據新華社消息,中共中央委員會「提議從憲法中刪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和副主席『連續任期不得超過兩屆』的表述。」根據現行憲法,2013年就任國家主席的習近平最長任期為10年。

這一舉動表明習近平對於繼續掌權有強烈的野心,在他之前的兩任國家主席胡錦濤和江澤民都在兩屆任期期滿後進行了權力交接。這也證實習近平已經積累了足夠的權力,得以改寫制約中國領導人的規則,這些規則是為了防止再次出現類似對毛澤東的個人崇拜。

現行的1982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家主席、副主席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每一屆是五年。

1982年之前,中國還有過三部憲法。1954年的《憲法》規定主席任期為四年,並且行使職權到下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出的下一任主席就職為止。1975年通過的憲法決定取消“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和“副主席”的職位。1978年通過的《憲法》仍然堅持不設置國家主席。1982年通過的《八二憲法》重新恢複了國家主席一職。

2018年1月,二中會議公報稱,確定要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國家根本法”。

另外,新華社周日早前報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周六進行第四次集體學習期間,習近平講話時提到,憲法有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

新華社周日還另發短訊報道,中共中央還建議將習近平有關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寫入憲法。

纽约时报/德国之声

Add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