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孙放弃争产 香港富商余彭年百亿遗产尽作慈善

余彭年的慈善造福不少窮人

【博闻社】曾擁時鐘酒店及李小龍故居等物業的「中国第一慈善家」余彭年,生前立下遗嘱将估计逾100亿元遗产捐赠「余彭年慈善基金会」作慈善用途,但其次子和女儿质疑遗产有效性,长孙彭志兵于是入禀香港法院,要求声明遗嘱有效,香港律政司亦介入,三方争持两年多后,于3月8日开庭前达成协议,承认遗嘱有效,即所有遗产在扣除200万港元诉费后尽归慈善基金,并成立委员会监察其运作。不过,原告人在庭上未有透露遗产实数,只是说超过数以十亿元。

法官陆启康审阅呈堂文件后颁令确认遗嘱有效,并表示,一般遗嘱认证诉讼均揭露人性最丑恶的一面,家族成员会因争夺遗产而形同陌路,但本案却展露人性美好的一面,死者将全数遗产捐赠慈善用途,相信家人亦会支持其遗愿。

在中国出生、于1958年移居香港的余彭年,原名彭立珊,2015年在深圳逝世。雖然余兒孫滿堂,但他早已表明其慈善事業絕不假手於後人,他曾在一次專訪中說過:「兒孫要是有辦法,你不留錢給他,他依然有辦法;要是他沒有辦法,你留錢給他反而害了他。」

余彭年于生前的2011年订立遗嘱,表明会将遗产捐予2009年在港成立的余彭年慈善基金,并由长孙彭志兵作遗产执行人。但余彭年次子彭亚凡及其子彭新瀚,以及余的三名孙女质疑遗嘱的有效性,彭志兵于是以基金会信托人身分入禀高等法院。

余的子孙2016年达成协议,不再争议遗嘱有效性,但作为慈善事务守护者的律政司司长要求彭证明遗嘱真伪,又要求成立独立的委员会监督基金会运作,以确保遗产用作慈善用途,彭遂把律政司司长同列为被告。

 高院8日开庭审理时,原告律师表示,已把余当年的医疗报告等文件存入法庭,显示他订立遗嘱时精神状况良好,并有律师见证,确证遗嘱属实。另外,亦会邀请社会贤达成立委员会,就基金会运作提供参考意见。

原告未有在庭上透露遗产总值,只是说超过数以十亿元,当中包括大量现金及多幅位于九龙塘的物业。武打巨星李小龙的故居即属其中之一。另据「胡润百富榜」创始人胡润三年前估计,余彭年财产已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具体数额仍须视乎彭家的评估结果。

余彭年1922年11月生于湖南安化县,后到上海谋生,1954年被指为「逃亡地主」判囚三年。1958年偷渡来港后白手兴家,主要从事置业和酒店业,并于九龙塘购入多幅地皮,包括李小龙位于金巴伦道的故居。余发迹后不时把收益捐作社会福利和教育事业,曾连续五年夺得「胡润慈善榜」“首善”之位,到2008年已累积捐款超过30亿人民币;亦有「裸捐第一人」之称。余于2015年5月2日因心脏衰竭于深圳医院逝世,享年92岁。

法广等报道综合

One Comment

Add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