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星丁小芹卖假包不出货获刑3年半 法院:比普通詐欺還嚴重

丁小芹在新北地院審理期間一直說拍賣帳號是友人NATASHA使用,但始終對NATASHA身分交代不清。

【博闻社】据台湾媒体报道,38岁艺人丁小芹因涉嫌卖假货被告,4月12日被以诈欺罪判3年6个月徒刑,必须入狱服刑,且不可以叫罚金代替。她淡出娱乐圈后多次被告,这次在庭中辩称将金融帐号、拍卖帐号交给一名张姓女子使用,不过新北地院仍认定是她所为,同时全案还可以上诉。丁小芹自2015年8月1日开始,以帐号“queen9”在各网路平台上拍卖香奈儿等名牌精品,并强调“9成新、保卡、保证书、纸袋全齐”、“此精品区由法国、荷兰、义大利带回的精品,有全新或二手商品会注明清楚”、“附防尘套、品牌卡、纸袋、纸盒,收据则是刷卡纪录(正品,非诚勿扰)”等,不过却被顾客发现商品有问题,加上买家纷纷表示收到假货,或是没收到货,她随后被蔡姓以及多名买家控告诈欺、违反商标法等,随后遭新北地检署起诉。

丁小芹在接受调查时,否认有诈骗行为,并表示将金融、拍卖帐号交给一名张姓女子使用,对于被指控的事件毫不知情,直到被警察通知才知道。她强调会找到张女,在上诉中提出证据,并针对买卖纠纷,向顾客表达歉意。

检察官则认为丁小芹诈欺罪行证据明确,且毫无悔意,本案审理时女方也没有提出相关事证,仅说在上诉才会提出,此举浪费司法资源,希望法院从重量刑。法院認為,丁小芹不到一年時間多次在拍賣平台網站刊登不實拍賣訊息,已網路詐騙方式騙取他人財物,已混淆廣大消費者認知,「侵害社會交易秩序程度及影響層面比普通詐欺行為更嚴重」。女方辩护律师认为当事人和大部分买家已经达成和解,判从轻量刑,最后新北地院判处有罪。

丁小芹在4年间被告8次,换过5家律师事务所,把积蓄全用尽,2016年曾转向大陆发展,隔年被大陆网友爆收款没出过货,事后全盘否认,再度掀起一阵风波。她日前被爆拖欠Makiyo的姐姐“胖姐”台币3万8千元,遭到对方姐妹俩直播讨债,对此坦承确有此事,表示已经和对方沟通,会以分期付款方式归还。

搜狐娱乐/udn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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