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虎纵火案”受害人生前9次报案未被受理 芜湖警方:已成立调查组

上访中的受害人陈晨的母亲王俊蓉

【博闻社】2018年3月28日上午10时,王某驾驶奇瑞车在安徽芜湖新市口附近采取撞击手段逼停陈某驾驶的路虎车,强行将下车查看的陈某胁迫推上路虎车,后点燃淋在身上的汽油自焚,导致两人被烧身亡。

据警方之前的情况通报,陈某和王某之前有过恋爱,但后来分手。自3月25日开始,王某一直跟踪、尾随、纠缠陈某要求和好,遭陈某拒绝,王某遂产生同归于尽的恶念。

一起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火,轻易间毁掉了两条宝贵的生命,也让被害人亲属陷入了无穷无尽的哀痛。事发之后,芜湖市公安局成立了市局领导任组长、多个警种参与的联合专案组,迅速开展了相关侦查工作。但是,至今受害人的亲属仍在通过信访、微博等渠道,提出对办案机关所作所为的质疑,被许多网友关注和转发。

近日,芜湖市3.28路虎烧车事件受害人母亲反映,被害人陈某在遇害前曾数次报警未得到警方重视,该事件备受网友关注,5月23日芜湖警方针对该事件做出官方回应。

据芜湖市3.28路虎烧车事件被害人陈某的母亲描述,行凶的王某“多次对女儿陈某和家人恐吓威胁”,表示“要买枪杀我们全家”,进行“骚扰、盯梢、尾随、言语辱骂”,“多次殴打陈某,严重到耳膜穿孔”,“私闯住宅砸坏门锁”,“砸掉陈某的汽车”,“到我们的住处又打又砸”……从法律上定性,如果这些行为属实,即便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犯罪、故意损害财物罪、寻衅滋事罪,也应在治安管理处罚的范围,至少也应当得到公安机关的及时出警处理。被害人陈某及其母亲从17年底到18年三月累计向警方报警9次,但未获芜湖警方重视。犯罪嫌疑人王某作为一个有犯罪前科的缓刑人员也未得到当地公安部门的有效管理和监督。被害人陈某的母亲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也未得到芜湖当地信访机构的重视。此事在互联网上引发网友的强烈关注。

23日,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芜湖就此事向社会公众通报称:

关于“3. 28”案件受害人陈晨之母王俊蓉通过网络和信访渠道反映陈晨生前多次报警未得到公安机关有效处置的诉求,我局高度重视,市公安局已经成立副局长任组长的调查组。相关调查情况将第一时间告知信访人王俊蓉并向社会公布。民警在接处警过程中如有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绝不姑息。

三條/环球时报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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